一、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Y-D2025-0021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局新丰街派出所2025-2027年度办案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1320400137155046M | 中吴大道2188号 | 2700000元 | 27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常州市公安局新丰街派出所2025-2027年度办案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新丰街派出所办案办公场地租赁即将到期,为保证新丰街派出所正常办案办公需要,继续租赁相关场所使用。租赁期三年。 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约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出租给采购人使用。附属设施包括:场地、卫生间、电力设施、自来水设施、消防设施、公共通讯线路等。 2、供应商提供约500平方米,能容纳30辆汽车停放的场地。 服务时间:该房屋租赁期共36个月。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服务标准:供应商须保证房屋及设施的安全完好及正常使用,租用范围内的安全和日常管理由采购人负责,水、电费由采购人按实结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丹、丁昌俊、汤建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88号
联系人:邵俊
联系电话:0519-81993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5楼
联系人:蒋鹏飞
联系电话:0519-8578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鹏飞
电话:0519-857851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