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校园餐合作方遴选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原阳县校园餐合作方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原交采自2025CS03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0日
四、公告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官网上发布
五、变更内容:
一、关于“第四章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中第三条项目要求中第二项投资要求”
原文件:
2、投资要求
2.1 前期项目资金:包括符合食材存放标准的仓库、冷藏库、冷冻库、检测实验室及检测设备(检测设备至少包含水浴锅、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安全检测仪、台式离心机)、运输车辆及主管单位所要求的相关设施设备及系统等。
2.2 前期运营费用:成立合资公司后七日内,向合资公司支付100万元,用于公司开办、经营等日常运营支出。
2.3 以上所涉费用,供应商以保证金的形式支付至合资公司,后期可由合资公司经营收入进行分期无息返还,如因合资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合资公司无法偿还上述保证金,合作终止时,上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合作方承担因经营不善导致的一切损失。”
变更为:
“2、投资要求
2.1 项目资金:包括符合食材存放标准的仓库、冷藏库、冷冻库、检测实验室及检测设备(检测设备至少包含水浴锅、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安全检测仪、台式离心机)、运输车辆、分拣设备及主管单位所要求的相关设施设备及系统等。以上所涉项目资金后期由合资公司经营收入进行分期无息返还,如因合资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合资公司无法偿还上述资金,合作终止时,上述资金不予返还,并由合作方承担因经营不善导致的一切损失。
2.2 注册资本金:供应商将不低于100万元的首批注册资本金注资到合资公司,用于公司开办、经营等日常运营支出,剩余资本金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供应商同意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合资公司分配利润后,采购人从利润中分批完成注册资本金缴纳。
3、履约要求
中标后五日内,供应商按照上述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作协议。中标后30日内,完成上述“2.1项目资金”的投资内容;合资公司账户开设后5日内,按照“2.2注册资本金”要求完成缴纳首批注册资本金。如供应商未按要求签订合作协议,或未执行项目要求,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直接进行顺延。”
二、关于“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
删除原文件:“项目合作保证金:前期项目资金及前期运营费用,中标后7日内,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三、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时00分,现变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09时00分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原阳县金农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新兴小区29号楼1单元101
联系人:胡芳芳
联系电话:16637318033
代理机构:德力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丰华街89号
联系人 :吴苗苗
联系电话:15993056800
受理监督的单位及联系电话:
原阳县教育体育局 刘保彦 15936517555
德力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
原阳县校园餐合作方遴选项目(澄清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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