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XJL【2025】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第四中学厨房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二、技术需求 | P12 A03 ▲2、所投产品符合GB/T 17626.2-2018、GB/T 17626.4-2018、GB/T 17626.5-2019、GB/T 17626.6-2017、GB/T 17626.9-2011、GB/T 17626.10-2017、GB/T 17626.18-2016等相关标准,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检测依据的要求。 提供国家认可的带CNAS和CMA认证认可范围内,具有相应检验(测)权限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及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作为得分依据。 | ▲2、所投产品符合GB4706.1-2005、GB4706.52-2008要求,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泄漏电流等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检测依据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 所有与食物可能接触的部件、内胆、食物盆等应符合GB4806.1-2016,4806.9-2023标准要求,投标文件应提供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检测报告。 |
2 | 二、技术需求 | P12 A03 ★3、所投产品符合GJB 150.8A-2009依据的淋雨试验项目要求,实测结果:试件4个面均试验一次,试验完成后,试件未发现有渗水迹象,其内部也无游离水。对试件进行通电运行检查,其功能均正常。 提供国家认可的带CNAS和CMA认证认可范围内,具有相应检验(测)权限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及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作为得分依据。 | 删除★3整条内容 |
3 | 二、技术需求 | P33 G03双炒双尾灶 ▲4、产品符合GB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要求; 所投产品额定热负荷35KW*2,热负荷准确度±10%以内,能源合理利用率54%以上;一级能效; ▲5、设备燃气比例阀、点火开关使用次数不低于10万次;产品核心部件风机额定功率不高于42W; ▲6、采用无刷直流风机额定电压小于等于36V,点火开关额定电压小于等于5V, 上述▲条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整机检测报告复印件与5条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7、产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燃气燃烧器具》(CNCA-C24-01:2024)的要求;产品获得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绿色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标准/技术要求:CGAC-J3-2024《燃气器具绿色产品认证规则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 ▲4、产品符合GB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要求; 所投产品额定热负荷35KW*2,热负荷准确度±10%以内,一级能效; ▲5整条内容删除 ▲6、采用无刷直流风机额定电压小于等于36V,点火开关额定电压小于等于5V, 上述▲条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整机检测报告复印件与5条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7、产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燃气燃烧器具》(CNCA-C24-01:2024)的要求。 |
4 | 二、技术需求 | P34 G04双眼大锅灶 ▲4、产品符合GB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要求;所投设备额定热负荷35KW*2,热负荷准确度±10%以内,热效率75%以上;一级能效; ▲5、 设备燃气比例阀、点火开关使用次数不低于10万次;产品核心部件风机额定功率不高于42W; ▲6、采用无刷直流风机额定电压小于等于36V,点火开关额定电压小于等于5V;熄火保护装置采用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在点火不成功时,应再点火再启动或锁定 上述▲条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整机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需体现以上所有内容,否则无效; ▲7、产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燃气燃烧器具》(CNCA-C24-01:2024)的要求;产品获得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绿色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标准/技术要求:CGAC-J3-2024《燃气器具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 ▲4、产品符合GB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要求;所投设备额定热负荷35KW*2,热负荷准确度±10%以内,一级能效; ▲5整条内容删除 ▲6、采用无刷直流风机额定电压小于等于36V,点火开关额定电压小于等于5V;熄火保护装置采用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在点火不成功时,应再点火再启动或锁定 上述▲条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整机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需体现以上所有内容,否则无效; ▲7、产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燃气燃烧器具》(CNCA-C24-01:2024)的要求。 |
5 | 评分标准 | 1.技术需求响应(45分):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二、技术需求”各项技术条款的得45分;每负偏离一条标记“★”的技术条款作无效投标处理,每负偏离一条标记“▲”的技术条款扣1.5分,每负偏离一条未标记“★或▲”的技术条款扣0.5分,扣分达到45分的作无效投标。 | 1.技术需求响应(45分):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二、技术需求”各项技术条款的得45分;每负偏离一条标记“▲”的技术条款扣1.5分,每负偏离一条未标记“▲”的技术条款扣0.5分,扣分达到45分的作无效投标。 |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第四中学
地址:宁波市文教路12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00112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00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民通街100号7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亚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68877
质疑联系人:景在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688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