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清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KQZX-2025-17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清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清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清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清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提供的证明材料 中注册
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提供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加
盖公章);
(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截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原件
:
(5)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外地注册的企业需在 本市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所载经营项目至少为餐饮服务管理。经营范围以外
项目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行编辑:
(6)按照市教委(津教委【2012】67)《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餐饮企业准入条件”、“餐饮企业准入
程序”规定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具备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 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
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成立年限须≥5年,提供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的 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从事高校餐饮经营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需提供至少一个合同及经营该项目良好信 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行编辑。
(7)投标人须具有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 经营清真食品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食堂负责人要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对教育主管部门、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主管部门等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有较深理解食堂负责人应具 备2年以
上高校餐饮管理工作经验,且是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24日16时30分、现场领取文件,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为保证信息
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1
七、其他
1、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 审结束止。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 存。
2、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1日至2027年1月10日。非首次在校经营的企业,服务 期不超过三年。首次在校经营的企业,服务期为一年,期满需重新招标。(最终期限以合同 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投标。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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