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智慧物流中心项目(EPC)全过程咨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县智慧物流中心项目(EPC)全过程咨询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202609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梨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朝阳社区桃源居二期 | ||||
联系人及电话 | 范主任 0557-809699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铭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银河绿苑北区49#102 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秦邮邮 19155708866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2栋2901室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准路73号2幢办公楼 | 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 559号建委大厦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 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0.91% (约:3246230.26元) | 0.94% (约:3353248.84元) | 0.93% (约:3317600.00元) | ||
工期( 日历天)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质量标准 |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①建湖县高新区机器人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②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实训基地(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①无锡市扬名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②博望人才科创孵化中心(博望数智研究院)项目全过程咨询 | ①宿州市城南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全过程咨询服务②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马号安置区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董茂春 | 常皓 | 李 念 | |
证书名称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32102977 | 41005359 | 皖 1342005201513777 | ||
监理负责人 | 姓名 | 任伟 | 陈启元 | 杨 勇 | |
证书名称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34007194 | 32026855 | 34012023 | ||
| 项目造价咨询负责 | 姓名 | 杨志全 | 吕勇千 | 陆永超 | |
证书名称 |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建[造]11183200020469 | 建[造]11063200023866 | 建[造] 11233400013473 | ||
综合评估得分 | 97.18 | 95.26 | 92.24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7日 | ||||
招标代理费 | 收费金额:1036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 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 网址[链接]: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 ”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 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 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 公管委[2022]2 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 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13层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22500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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