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宁国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6]118号;
1.4 招标人: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资金来源:政府性;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NGS-GC-GK-2026052;
2.3 标段划分(如分标段,按控制价从大到小顺序依次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NGS-GC-GK-2026052001;
2.5 建设地点:宁国市;
2.6 建设规模:宁国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①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对小南河(宁城路——宁阳公园)现状过水断面不达标段进行扩宽改造,总治理长度约2公里;②积水点整治工程:对仙霞路周边、双溪路周边、西津街道片区等易积水区域进行排水管网提升改造,改造管径DN300~DN1400,改造约20公里。③前端感知设备工程:增设智能化前端感知设备60套,含智能井盖、液位计以及智慧监控设备等;
2.7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化、地形测绘服务、现场排查摸底工作(含管线、建筑等)、地质勘察(出具正式报告)、物探、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第三方评审并出具报告、概算文件编制和后期等相关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2.9 项目类别:设计;
2.10 项目控制价:4,250,000.00元;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③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完成过合同金额在212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项目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5)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该专业的所有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6)如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则联合体投标资质按分工的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组合后认定。(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8)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9)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相关材料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入库手续。
3.7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链接],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是:宣城房建市政工程其他服务通用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
7.2 开标地点:宁国市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六楼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账 号:93400701000286890202515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宣城市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63-4039179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项目负责人:刘然
电 话:0563-4668996
10.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宁国市河沥溪开发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六楼
电 话:0563-4116241
11. 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1.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链接])
11.2 异议联系方式
11.2.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63-4039179
11.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然
联系电话:0563-466899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2.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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