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管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外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507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管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外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28号
成交金额:2005600.00元
评审报价:2005600.00元
评审总得分:96.6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交管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为了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发挥各类道路交通科技设备的作用,确保各类交通科技设备的稳定运行,现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引进具有专业实力的维护服务提供商,承担宁国市域智能交通科技设备、相关设施以及智能交通相关软件系统的维护保障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保障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正、许海云、高霏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千秋南路20号、安徽省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6楼,联系电话:0563-4013700、0563-4110839。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千秋南路20号
联系方式:谢女士、0563-4013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6楼
联系方式:彭先生、0563-4110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彭先生
电 话:0563-4013700、0563-4110839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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