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一.招租项目编号:ZJXCX-2025-GK0015
二.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租项目概况、起始租金、租赁期限以及备注事项:
序号 | 租 赁 物 | 起始租金 | 租赁期限 | 备注 |
1 | 椒江区洪家街道河头陈村村部附近地块1、地块2、地块3、地块4、祠堂等约40亩土地(具体面积以投标人实地勘察为准,招租方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踏勘) | 1.2万元/亩/年 | 五年 |
四.租赁要求:
1、交付时间:以合同签订时所明确的时间为准。
2、承租人不得将土地用于经营有污染、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噪音等项目。经营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项目。
3、本项目无土地证、房产证,承租人如需建设围墙或安装水、电等设施,需向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国家或政府等有关部门所需缴纳的一切费用都由租赁者自负。承租人应按月及时缴纳承租期间的水费、电费。在租赁期内,不可对土地进行房屋新建等施工。
4、招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权,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用于担保、抵押,一经发现,招租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承租人履约保证金。
5、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必须按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及环保工作,服从工商、环保、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法律、保险、经济责任。
6、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土地不能使用时,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招租人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费用,租金按实际承租天数计算。在此情形,承租人应无条件并按时搬迁腾空交还招租人,否则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需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7、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招租人需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招租人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费用,承租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个月内自行搬迁腾空交还招租人,租金按实际承租天数计算,否则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需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8、本次出租,租赁期内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发生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包括第三者伤亡)均由承租人负全责,与招租人无关。
9、租赁期内承租人要提出解除合同,应经出租人同意,已支付的房租不予退还,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租赁地东边靠近加油站,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场地使用时必须符合国家加油站安全距离等相关规定。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企业。
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租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椒江区海门街道东升街80号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下午14:30:00
八.投标地址: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下午14:30:00
十.开标地址: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如未到或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的权利,且不得对招租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1.2万元。
交付方式:转账或电汇。
收款单位: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账号:33010110201000001256
注:打款后请备注“椒江区洪家街道河头陈村若干地块土地租赁项目”。
十二.购买招租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独立法人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人来报名的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十三.联系方式
1、名 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605868222
联 系 人:符女士(受理质疑)
联系电话:15757646687
地 址:椒江区海门街道东升街80号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招租人名称: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河头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13073871677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河头陈村
附件信息:-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doc(0.1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