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蔚县独立工矿区崔家寨避险搬迁安置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已由
蔚县行政审批局 以 蔚审建核字【2025】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蔚县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 / ,招标人为
蔚县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5059.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704.7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20950.27㎡,
总建筑面积为30162.5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6592.00㎡、商业网点建筑面积为1585.73㎡、配
电房建筑面积为272.00㎡、幼儿园建筑面积为1712.80㎡,建设地点: 张家口市蔚县涌泉庄乡邸家庄村 。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深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验收、竣工资料交付、配合专项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862.94万元。
2.3计划工期: 603
日历天(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根据工程推进情况至工程竣工验收全程提供技术服务。
施工工期:2027年03月前完工并通过验收,603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自 2020 年 06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只需提供合同即可)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壹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3其他要求:(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01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不存在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
(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4)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06 08:00 至
2025-06-11 18: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6-27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