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阳泉市广播电视台更新补充关键采编设备项目,本次采购进口产品满足使用,现将决定采购进口产品的基本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止(五个工作日)。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书面报送采购单位。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递交
3、意见接收机构: 阳泉市广播电视台
4、联系人:关俊燕
5、联系电话: 0353-2903902
6、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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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论证意见[链接] (80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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