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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南京港集团(苏州)港机重工有限公司 2 台 VT45T-43M 起重机结构件制安交钥匙工程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南京港集团(苏州)港机重工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1.4 资金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2 台 VT45T-43M 起重机结构件制安交钥匙工程,详见《服务要求》。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 1 ) 2 台 45t-43m 起重机所有分段结构件的制作(含结构件、机加工、涂装)除原材料外的一切制造,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2 ) 2 台 45t-43m 起重机结构总装所涉及全部机电装配环节。( 3 )起重机结构件施工、滚装上船环节所涉及的设备设施和相关配套、辅助工作。( 4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整机保洁、补漆、加固、后续整改质保工作,详见服务要求。 2.2 招标预算 ( 元 ) :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6400000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0 天。 2.5 服务地点: 建设地点:由供应商自行安排;交货地点:交货验收地点为福建漳州、厦门沿海地区码头。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按照港机苏州公司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检验标准制作。本项目 2 台 45t-43m 起重机质保期 24 个月、机电安装调试质保期 24 个月,起保期从整台设备交付给码头使用方之日开始算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 2.7 标段划分: 南京港集团(苏州)港机重工有限公司 2 台 VT45T-43M 起重机结构件制安交钥匙工程 ( 重新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设立证明扫描件,如是分支机构,还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 、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签订的不低于 500 万元起重机整机制作(合同需包含结构件制作、机加工、油漆喷涂、总装、装船中的任意一项)业绩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可提供对应的结算凭证扫描件,以对应合同结算凭证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体现要求的相关数据及内容。 ( 4 )主要人员要求: / ( 5 )其他要求: 1 、要求投标方报价含税 13%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具体途径: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事业单位不适用)。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链接]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链接]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链接]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链接]:20909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具体要求见 “ 电子采购平台 ” ;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 20 时 00 分 至 2026 年 10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口 需要 / ☑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是否接受邮寄: 是 口 否 ☑ 。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09 时 30 分 至 10 时 30 分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 5 .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 予以 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 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 电子 招标采购 平台 ( [链接]:20909 )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链接] )7.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南京港集团(苏州)港机重工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苏省张家港市大新镇渡泾港东侧张家港永恒码头 |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 电 话: | 13776662516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 |
| 联 系 人: |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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