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医院护士鞋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NKZB2025-TC025
2.项目名称:腾冲市人民医院护士鞋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69500.00元
最高限价:169500.00元
5.采购需求:采购护士鞋565双,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清单明细表及技术参数要求”。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通知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7.交货地点:腾冲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为全新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移交后半年。
10.售后服务要求:(1)须在接到电话通知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现场支持服务。(2)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供应商应保证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现场处理,并应在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注明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以及保证措施。(3)为切实保证售后服务质量,供应商应在成交后与医院签订的合同中详细列出其售后服务站点的设立形式、售后服务人员、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11.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保证金缴纳回执单。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则附成立之后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开具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本次采购供应商需要提供护士鞋样品(数量不限),样品与参数不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据。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注:供应商提供样品供评审小组评定后,不成交供应商样品评审完毕后退回,成交供应商样品不再退还,以便交由采购人封存,供货验收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封存的样品及回函文件承诺进行验收合格计数。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有意参加谈判供应商于2025年06月04日08时00分至2025年06月06日17时30分。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途径。
四、投递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15点00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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