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般类收单业务专业化外包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一般类收单业务专业化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600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一般类收单业务专业化外包服务,采购预算:6000万元,其中分包一:重庆辖区为4800万元,分包二:异地分行辖区为12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分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分包一:重庆辖区
(002)分包二:异地分行辖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分包一:重庆辖区、(002)分包二:异地分行辖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2022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日期间,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银行机构(总行级别或省级分行级别)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包含“收单业务外包服务”或“特约商户维护”或“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关键字,或合同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实质性工作内容与上述相关关键字相符)。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及包含业务范围描述的服务或产品内容页(如无法提供服务或产品内容页,或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内容页无法直接证明其符合性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评标委员会评定)。特别说明: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投标人自行填报的评分要求业绩不纳入本项资格评审。3、分包一:单个业绩的合同金额须在1000万元(含)以上/年;分包二:单个业绩的合同金额须在500万元(含)以上/年。注:投标人自行填报资格要求业绩和评分要求业绩(格式见附件),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自行填列的资格要求业绩进行初步评审,按照有效投标人自行填列的评分要求业绩进行评分评审。(三)、投标人已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进行备案,且2023年评级结果在C级(含)以上。提供协会网站备案公示的截图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不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公示的外包服务机构黑名单内。2、投标人未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7日到2025年9月2日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七、其他
分包一:重庆辖区
(一)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为我行特约商户提供机具投放、上门安装、商户培训、驻场服务人员资源配置、商户巡检、维保服务、耗材配送、技术支持等工作。
(二)服务地点:重庆银行重庆辖区。
(三)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
1、投标人布放的受理终端应符合国家、监管机构、金融行业、银行卡组织和招标人相关的技术规范。
2、投标人在开展外包服务时,须具备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客户信息保护制度等。
3、投标人在进行外包服务时须遵守监管机构、银行卡组织、招标人的规范要求。
(四)服务期限:2025.11.11-2028.11.10。
(五)服务成果要求:
1、投标人的外包服务可以提升我行收单业务运转效率和服务效果。
2、终端厂商及型号应是招标人指定的,经中国银联入网认证或是在中国银联条码支付综合前置平台推荐名单中的。
3、终端功能应完全符合人民银行等监管要求。
4、保证招标人重庆辖区每个营业网点可用设备不低于20套,当网均终端低于20套时,应按照甲方要求对网点终端进行补充配送,最晚不超过甲方提出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配送。
(六)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招标人重庆地区县级(含)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服务能力应覆盖重庆全辖(包括区县、乡镇特约商户)。
2、投标人应设立客户服务热线,提供365天×24小时的业务咨询、报修、投诉服务,满足招标人特约商户的需要。
3、非现场受理终端故障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现场受理终端故障响应时间分为主城12小时、区县24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72小时内解决。
4、每年至少完成2次全量特约商户现场巡检及培训。
(七)对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1、投标人服务团队管理人员(经理)应具备3年(含)以上金融行业或支付行业从业经验,服务团队成员人数在10人(含)以上。提供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含职称、职务),并提供近6个月团队人员重庆本地的社保缴纳凭证,参保单位为投标人或委托第三方公司代缴,均认定有效。总公司投标的,分公司员工可计算入内,子公司人员不计算入内。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人员不计算入内。如员工社保委托第三方公司代缴,需提供代缴材料证明及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上相关证明资料供招标人复核,如逾期未提交或资料复核不合格,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投标人需配置驻场人员至招标人重庆辖区,驻场人员配置比(驻场服务人数:终端数量)最低要求为1:1000。招标人有权指派驻场人员负责执行终端装机、商户培训、商户定期巡检等各项收单业务专业化外包服务。
3、如投标人首次成为招标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招标人将按照行内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尽职调查,尽调通过方可签订合同,尽调不合格,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具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完善的公司运作章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客户信息保护制度等。
(3)公司近两年的经营情况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两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全量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有开展业务相符合的经营场地,完善的服务体系、服务支持能力和具备客户信息保护能力,执行监管机构的规定,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不属于监管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不良外包机构名单范畴。
(6)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提供的受理终端应具备破拆自毁程序(终端密钥、终端程序)等防止银行卡盗刷功能。同时,具备外包服务开展过程中对银行卡盗刷风险防范相关制度。
分包二:异地分行辖区
(一)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为我行特约商户提供机具投放、上门安装、商户培训、驻场服务人员资源配置、商户巡检、维保服务、耗材配送、技术支持等工作。
(二)服务地点:重庆银行异地分行辖区。
(三)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
1、投标人布放的受理终端应符合国家、监管机构、金融行业、银行卡组织和招标人相关的技术规范。
2、投标人在开展外包服务时,须具备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客户信息保护制度等。
3、投标人在进行外包服务时须遵守监管机构、银行卡组织、招标人的规范要求。
(四)服务期限:2026.2.17-2028.11.10。
(五)服务成果要求:
1、投标人的外包服务可以提升我行收单业务运转效率和服务效果。
2、终端厂商及型号应是招标人指定的,经中国银联入网认证或是在中国银联条码支付综合前置平台推荐名单中的。
3、终端功能应完全符合人民银行等监管要求。
4、保证招标人异地分行辖区每个营业网点可用设备不低于20套,当网均终端低于20套时,应按照甲方要求对网点终端进行补充配送,最晚不超过甲方提出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配送。
(六)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招标人县级(含)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服务能力应覆盖重庆银行异地分行辖区(包括区县、乡镇特约商户)。
2、投标人应设立客户服务热线,提供365天×24小时的业务咨询、报修、投诉服务,满足甲方特约商户的需要。
3、非现场受理终端故障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现场受理终端故障响应时间24小时内;特殊情况72小时内解决。
4、每年至少完成2次全量特约商户现场巡检及培训。
(七)对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1、投标人服务团队管理人员(经理)应具备3年(含)以上金融行业或支付行业从业经验,服务团队成员人数在3人(含)以上。其中四川省、陕西省、贵州省至少各有1名(含)以上熟悉收单业务的人员,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含职称、职务),并提供近6个月该人员在当地的社保缴纳凭证,参保单位为投标人或委托第三方公司代缴,均认定有效。总公司投标的,分公司员工可计算入内,子公司人员不计算入内。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人员不计算入内。如员工社保委托第三方公司代缴,需提供代缴材料证明及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备注: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上相关证明资料供招标人复核,如逾期未提交或资料复核不合格,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投标人需配置驻场人员至招标人异地分行辖区,驻场人员配置比(驻场服务人数:终端数量)最低要求为1:1000。招标人及其分支机构有权指派驻场人员负责执行终端装机、商户培训、商户定期巡检等各项收单业务专业化外包服务。
3、如投标人首次成为招标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招标人将按照行内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尽职调查,尽调通过方可签订合同,尽调不合格,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具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完善的公司运作章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客户信息保护制度等。
(3)公司近两年的经营情况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两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全量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有开展业务相符合的经营场地,完善的服务体系、服务支持能力和具备客户信息保护能力,执行监管机构的规定,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不属于监管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不良外包机构名单范畴。
(6)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提供的受理终端应具备破拆自毁程序(终端密钥、终端程序)等防止银行卡盗刷功能。同时,具备外包服务开展过程中对银行卡盗刷风险防范相关制度。
八、特别说明:
1、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分包,分别为分包一:重庆辖区,分包二:异地分行辖区。投标人可对其中1个或2个分包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1个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本项目2个分包同时开标。评标委员会按分包序号从小到大依次评审。如投标人被推荐为分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分包二评审,失去分包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及中标资格。
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束后,如因异议、投诉、核查等各种原因导致投标人被取消分包一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其不参与分包二评审,失去分包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及中标资格的处理不作更改,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不同分包进行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按不同分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若因投标人混淆分包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3-633671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3-67706443
电子邮件:/
2025年一般类收单业务专业化外包服务分包二:异地分行辖区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143234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 623281376000069667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3200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684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1344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 969680105130348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030401012001002883501213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090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