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悦广场9#、10#楼1-3层商业装修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悦广场9#、10#楼1-3层商业装修设计项目 已由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天悦广场9#、10#楼1-3层商业装修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康巴什区北部核心组团纬二街以北、纬四街以南、西经八支路以西、经四路以东
2.3招标规模:天悦广场9#、10#楼1-3层商业装修效果图设计、商业分隔方案、各专业施工图设计。9#楼:5494㎡(1层1730㎡,2层1889㎡,3层1809㎡)、10#楼:7593㎡(1层2254㎡,2层2680㎡,3层2254㎡)合计:13087㎡
2.4项目计划投资:283.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A15060020251215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天悦广场9#、10#楼1-3层商业装修设计项目设计标段 |
|---|---|---|---|
| 招标范围 | 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暖通空调;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电气、通信及弱电;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消防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283.0 | 工期(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3.3其他要求:3.1(资质要求以此为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以此为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文件须提供建筑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注:1、依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文件要求,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2、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筑师执业及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须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文件中新入职人员须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人社主管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扫描件)。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1,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近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1,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承诺书);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4财务要求:近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1,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至少配备1名一级注册结构师(投标文件须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须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文件中新入职人员须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人社主管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16 17:30 至 2025-12-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9443/tpbidder%EF%BC%89%EF%BC%8C%E9%A2%86%E5%8F%96%E6%A0%BC%E5%BC%8F%E4%B8%BA%22nmgzf/%22%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9%A2%86%E5%8F%96%E5%90%8E%E4%BD%BF%E7%94%A8%2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F%BC%88%E5%86%85%E8%92%99%E5%8F%A4%EF%BC%89%22%E6%89%93%E5%BC%80%E6%9F%A5%E7%9C%8B%E3%80%82%3C/p%3E%3Ch2%3E5.%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h2%3E%3Cp%3E%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4%B8%BA 2026-01-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工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7.2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7.3主体信息库要求: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库内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操作可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3E%E4%B8%80%E7%BD%91%E4%BA%A4%E6%98%93%3E%E4%BA%A4%E6%98%93%E6%B5%81%E7%A8%8B%3ECA 办理栏进行自主选择办理,主体信息库的登录和修改可通过“全区主体信息库”入口下载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0512-58188511。
7.4开标现场要求: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9443/BidOpening%EF%BC%89%E5%9C%A8%E7%BA%BF%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5%B9%B6%E7%AD%BE%E5%88%B0%EF%BC%8C%E5%AE%8C%E6%88%90%E8%BF%9C%E7%A8%8B%E8%A7%A3%E5%AF%86%E3%80%81%E6%9F%A5%E7%9C%8B%E5%94%B1%E6%A0%87%E3%80%81%E5%BC%82%E8%AE%AE%E6%BE%84%E6%B8%85%E7%AD%89%E4%BA%A4%E4%BA%92%E7%8E%AF%E8%8A%82%E3%80%82%3Cp%3E 特别提醒:签到功能在开标前2个小时开放,目的为了获取投标人信息,出现问题时方便联系。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登录、签到,不影响后续解密等操作。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其它要求:1、本项目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明标)。
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9443/BidOpening%EF%BC%89%E5%9C%A8%E7%BA%BF%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5%AE%8C%E6%88%90%E8%BF%9C%E7%A8%8B%E8%A7%A3%E5%AF%86%E3%80%81%E6%9F%A5%E7%9C%8B%E5%94%B1%E6%A0%87%E3%80%81%E5%BC%82%E8%AE%AE%E6%BE%84%E6%B8%85%E7%AD%89%E4%BA%A4%E4%BA%92%E7%8E%AF%E8%8A%82%E3%80%82%3Cp%3E 4、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5、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的现象,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运行保障科取得解决。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如因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新点软件技术支持:15561495601。
7.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7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联 系 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15947490512
招标代理:内蒙古誉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钰华庭11号楼2单元903
联 系 人:刘子琛
联系电话:15049425371
行业监管: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康巴什区正阳街与康盛路交叉口西80米
联 系 人:冯海玥
联系电话:0477-8580316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