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熊耳河综合改造工程-西支暗涵改造应急抢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委托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郑州市熊耳河综合改造工程-西支暗涵改造应急抢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1.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工程范围为保全街至小赵砦东街段,长度31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工程、箱涵工程及排水工程等,其中河道工程主要为现状暗涵改造为明渠;箱涵工程主要为拆复建箱涵1座,占地面积约为1.1公顷,挖填土石方总量约为1.6万立方米,总投资约4000万元,建安费约3000万元。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比选包。
包号 | 比选项目 |
包1 | 环境影响评价 |
包2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1.4比选范围:包1: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配合比选人开展技术评估及技术审查,出具技术评估报告(包含现场勘查、组织专家评审会、出具评估意见等)。
包2: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协助比选人办理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
1.5服务周期:3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2.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包1比选申请人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并提供信用平台上公司信息截图。
2.3项目负责人要求:
2.3.1 包1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及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需提供与本单位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3.2 包2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需提供与本单位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5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
2.6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比选申请资格被限制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7信用情况: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比选文件),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法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法人)情况的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比选申请(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3.2.1现场获取:将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至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304室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3.2.2邮件获取:将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hnzb304@126.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方式”,经确认后将回执邮件,比选申请人按照邮件要求进行项目登记,未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完成项目登记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完成项目登记后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
3.3比选文件费0元。
4.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502会议室(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路1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6.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路1号
联 系 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88951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304室
联 系 人:闫合涛、陈劲松
联系电话:0371-61171911/61171679
电子邮箱:hnzb304@126.com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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