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宜宾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宜宾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发改发[2024]1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筠连县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筠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发改发[2024]17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腾达镇、巡司镇、蒿坝镇、丰乐乡、沐爱镇、大雪山镇、镇舟镇、乐义乡、团林苗族乡、高坪苗族乡和联合苗族乡。 2.2规模及投资额:实施退化林修复225200亩;项目总投资23172万元 2.3计划工期:36个月。 2.4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项目所涉的深化及施工图设计(作业设计)、征占林地必要性说明(如果要)等所涉一切设计工作以及相关报审工作,其采伐作业设计需满足办理采伐证的要求,配合办理采伐证、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环保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2.6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施工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林业工程)甲级及以上或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林业类工程设计业绩 (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营林造林、森林修复、生态修复、林业种植、荒漠化治理等相关林业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备工程类或林业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林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施工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21 00:00 至 2025-11-26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15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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