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ZX-202601QT-502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发改审批【2025】3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地方配套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城县林业局 ,招标人为 通城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通城县竟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建设规模:依据 2023 年度湖北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结合通城县森林资源现状、造林绿化空间、退化林本底、生态问题、石漠化情况、流域综合治理情况等,选择人工造乔木林和退化林修复地块,总面积 90829.1 亩。其中人工造乔木林491.8 亩、退化林修复 90337.3 亩。同时为满足退化林修复林木采伐、处理及运输需要,配套建设作业道 180.3 公里。(4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 依据 2023 年度湖北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结合通城县森林资源现状、造林绿化空间、退化林本底、生态问题、石漠化情况、流域综合治理情况等,选择人工造乔木林和退化林修复地块,总面积 90829.1 亩。其中人工造乔木林491.8 亩、退化林修复 90337.3 亩。同时为满足退化林修复林木采伐、处理及运输需要,配套建设作业道 180.3 公里。 (4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同样有效)。3.1.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农林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3.1.4、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其它:_ / 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30日 08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城县林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通城县竟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通城县银山大道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锡山路27号 |
邮 编: 437400 | 邮 编: 437400 |
联 系 人: 戴俊 | 联 系 人: 杜兴亮 |
电 话: 13957733511 | 电 话: 18934689199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6 年 1 月 7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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