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YJCJG-25002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医院中药饮片采购、中药代煎(代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目录1)、中药代煎(代加工)及配送服务)★(10)采购人用于制剂研发用到的中药饮片和中药材,必须在收到订单30天内提供药材权威检验机构(如药检所)的全检报告,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事项二: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2(中药饮片供应服务(目录2)) ★(十三)采购人用于制剂研发用到的中药饮片和中药材,必须在收到订单30天内提供药材权威检验机构(如药检所)的全检报告,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事项三: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适用于采购包1) 1.10甲方用于制剂研发用到的中药饮片和中药材,必须在收到订单30天内提供药材权威检验机构(如药检所)的全检报告,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更正事项四: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适用于采购包1)2.1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传输的任何处方信息,尤其患者信息,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乙方需采取必要手段保证网络和系统安全。否则视为违约,应当向甲方支付一年合同(不足一年的按月平均总价推算至一年)实际总价20%的违约金。更正为:2.1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传输的任何处方信息,尤其患者信息,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乙方需采取必要手段保证网络和系统安全。否则视为违约,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更正事项五: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适用于采购包2) 1.10甲方用于制剂研发用到的中药饮片和中药材,必须在收到订单30天内提供药材权威检验机构(如药检所)的全检报告,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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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中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号
联系方式:0763-3126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捷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三十三号富域华府303号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63-3303848/15322305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玉英
电话:0763-3303848/15322305411
清远市捷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