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就海南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异地调档升级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需求
(一)名称:海南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异地调档升级建设项目。
(二)数量:
(三)预算金额:9.3万元。包括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供应商必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四)项目基本概况:依托正在运行的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质量,增强婚姻登记信息审查能力,提高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异地调档管理水平,为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提供数据保障、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二)申报方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服从采购方的安排,保证项目成果按期保质完成。
(三)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一)加强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全面开展婚姻登记异常数据排查。接收民政部下发的异常数据清单,并结合有关要求,聚焦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数据中存在的缺失值、异常值、重复记录、数据错误等质量问题,自行排查筛选省级婚姻信息数据库中的异常数据,在与民政部下发的异常数据清单整合去重后,建立统一的省级婚姻登记异常数据台账。开展婚姻登记异常数据清洗工作,补充完善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件类型、公民身份号码、国籍等关键信息数据。确因当事人补证、再婚、离婚、离世或经核查原始档案数据不全且无法联系确定具体当事人等原因,难以进一步清洗确认的异常数据,要做好异常数据豁免标记,并形成台账备查。
(二)加强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数据端口应用管理。严格落实婚姻登记数据联网审查端口应用,与民政部全国联网审查端口进行数据审查集成,在原有全国联网审查基础上,新增实现残疾人信息核查、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登当事人证件真实有效性核验、涉外当事人签证和居留证件有效期核查、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登当事人出入境时间和地点查询、外国人永居证与护照同一性核验、完善外国人永居证核验、新旧永居证一致性核验、边境地区边民出入境证件真实有效性核查等。
(三)加强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异地调档管理。建立健全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异地调档工作机制。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异地调档程序将按照申请、审核、受理、协办、审定、反馈(交办)的流程进行。依托民政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异地调档,推动婚姻登记异地调档全流程在线管理、在线服务。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7: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104办公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8日15:00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213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海南省民政厅
(二)采购人机构所在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三)联系人:李女士
(四)联系电话:0898-65358909
海南省民政厅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