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豫发改审批〔2025〕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二标段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八岗办事处前吕村、庙后村、张堂村;
2.3 项目规模:规划批复总建筑面积140876.6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7342.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3534.28平方米,包括自动化学院楼、计算机学院楼、电子信息学院楼、科研综合楼、开闭所、配电房一、1-3#学生宿舍、1#食堂、宿舍附属用房一及中心配电房一)。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质量目标:河南省建设工程结构中州杯;
2.6 计划工期:
一标段:310日历天;
二标段:280日历天;
2.7 安全要求:无人身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河南省、郑州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有关规定。达到“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及“郑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自动化学院楼、计算机学院楼、电子信息学院楼、科研综合楼、开闭所和配电房一,总建筑面积88448.83平方米;
二标段:1-3#学生宿舍、1#食堂、宿舍附属用房一及中心配电房一,总建筑面积52427.78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注册人员,投标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
3.3.1 企业业绩:
一标段: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施工面积不少于7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已完成单体建筑面积1万㎡及以上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公共建筑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二标段: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施工面积不少于4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已完成单体建筑面积1万㎡及以上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公共建筑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3.2 项目经理业绩:
一标段: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施工面积不少于7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已完成单体建筑面积1万㎡及以上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公共建筑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二标段: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施工面积不少于4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已完成单体建筑面积1万㎡及以上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公共建筑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备注:①投标人企业业绩与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
②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已完工证明材料);
③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已完工证明材料),均需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业绩将不被认可,中标(成交)通知书不体现姓名的需另提供中标公示或其他证明。
3.4 财务要求:
3.4.1 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或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四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单位出具的承诺为准,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页,查询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5.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以单位出具的承诺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网页截图)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规定,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所使用的资质未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注:(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
(2)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3)以上查询结果均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4)为保证项目施工进度,如投标人同时投一、二标段,只能取得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评审时先评审一标段再评审二标段,若在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二标段正常评审,但是二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1 市场主体(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凭CA密钥登录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交易系统加密上传。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6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发布。
招标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地址:郑州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联系人:党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703
电子邮箱:190094869@qq.com
招标代理: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经开区经南三路华美龙大厦1号楼8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791960318638209712
电子邮箱:zhongdingjinghong@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电话:0371-86199628
电子邮箱:szjshbjjgc@163.com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