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河口小学异地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河口小学异地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如东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数据投【2025】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镇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河口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361㎡(约39.54亩)。总建筑面积约14500平方米,拟设3轨18个班,每班45人。
建设要求:项目建筑密度约21%,容积率约0.53。
主要建设内容有教学区、专用教室、行政楼、食堂后勤室、报告厅、宿舍和风雨操场及其他设施等。
2.1.3合同估算价:6315.7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日历天。
其中:
(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提交满足评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工期: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为准)。
注:CA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300日历天”填写。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且不低于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质量标准,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注:投标系统及CA格式中质量要求暂写合格。
2.1.6其他:(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及其附件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环等要素,以设备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和后台集成分析等方式实施,各项实施内容满足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2)根据通住建安〔2021〕68号和通住建市【2020】31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
(1)方案设计(含效果图、规划报批服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幕墙、室内装修(含二次机电配合)、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景观绿化、标识标牌、亮化、智能化等其他专业工程);
(2) 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设计费中。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必须获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发包人有权将该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本项目合同价中扣除。
(3)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的配合、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2.2.2施工范围:中标后承担本标段招标范围内桩基、土方、建筑、结构、亮化照明、室内精装修、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幕墙、景观绿化(包含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围墙、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等)、基坑降排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论证、止水帷幕及回灌等)、电梯、室外配套(包含但不限于雨污水管网、各专业管线等)、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等工程的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3.2.1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为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4〕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6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资格审查标准”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本项目要求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2025年5月24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1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1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项目已启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招投标项目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等人员信息必须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审核,否则不予认可。
4、主体信息库登录路径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使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
5、各方主体需及时进行全省统一主体库注册,主体库切换过渡期间,请各投标人或竟买人(含自然人)认真阅读并严格响应最新的招标(出让)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要求,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1908818。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东县河口镇
联系人:田祝均
电话:13773785573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鸿鸣摩尔交易中心1幢2501-2503室
联系人:陆海霞
电话 :13773789634
电子邮箱:847435450@qq.com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锁解密—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标(投标报价)开标—经济标(投标报价)评审—资信(商务)评审—确定定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一致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格式见第六章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格式见第六章 |
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等 |
4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5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①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设计单位: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的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6 | 施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施工单位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证书 |
8 | 拟派施工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施工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9 | 拟 派 授 权 委 托人(委托代理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4月份至 2025年6月份三个月里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
10 | 拟派施工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3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格式见第六章 |
11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12 | 信用承诺书 |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13 | 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 格式见第六章 |
备注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资料要求,方可参加技术、经济标(投标报价)及资信(商务)的定量评审。
2、技术标、经济标评审(100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7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暗标)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1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1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0-0.5分)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0.5分) |
2.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0-2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0-2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0-1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0-1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0-1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0-1分) | ||
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3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0-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0-3分) | ||
4.建筑造型 (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0-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0-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0-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 模型等进行评比。(0-1分) | ||
5.结构方案 (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5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5分) | ||
6.设备方案 (2分 )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分) |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0.5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0-0.5分) | ||
8.设计深度 ( 2 分 )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1分) | ||
注:①方案设计文件打分,各评委分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②以上内容若缺项,则该项内容得分为0分。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暗标 | (1)总体概述:对施工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2)设计管理方案: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设计过程对工程投资控制措施(0.35-0.5分); (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 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35-0.5分); (5)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及取得的专业类别、技术职称级别、岗位证书、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招标文件中明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2.1-3分)。 注: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投标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3 | 工程总承包报价(57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7分) | 投标人的经济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