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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大运营分公司UPS蓄电池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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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大运营分公司UPS蓄电池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大运营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简介

2.1项目编号:JT-XM-XBCG-HW-202506-0240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大运营分公司UPS蓄电池采购。

2.3标包划分:A1合同包。

2.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最高询比限价:26.64万元人民币。

2.6供货地点:鹤大运营分公司下属桦南、西长发、林口、柳树、铁岭河、明义、麻山、温春收费站。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3.1采购内容:采购UPS蓄电池370块,12V 100AH 阀控铅酸蓄电池。需将原有电车组拆除并将新电池组安装调试。

3.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代理商须具有设备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与生产商或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2022年6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③供应商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仅企业提供);

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6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3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若同一生产商授权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合同包进行响应,则其相关响应均无效。同一合同包中生产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响应,如同一合同包中生产商和生产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时参与,则代理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5.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14日00时00分。

5.2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下载采购文件。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1)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采购保证金。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9日9时00分。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合同包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0.注册、登录

10.1 本项目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购买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充等功能。供应商须访问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0.2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采购过程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登录平台后,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10.3 CA证书办理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11.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大运营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2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714645000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88100153

传真:0451-88100150

电 子邮 箱:55553978@163.com

12.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 督部 门: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 系电 话:0451-5117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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