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实验小学200米塑胶运动场建设项目(二次)
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担任在建项目。
(4)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其他要求:无
现变更为: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4)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与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40%。
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担任在建项目。
(4)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其他要求:无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都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商都县七台镇城乡居民服务中心5楼
联 系 人:王飞
联系电话:15004741646
招标代理:内蒙古精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金雅苑小区2号楼1013
联 系 人:杨美红
联系电话:15847163171
行业监管: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乌兰察布市商都县祥和广场东
联 系 人:罗晓燕、梁鹏飞
联系电话:15848402588、18748404933
投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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