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和平镇进贤旅游驿站及周边房屋立改建设项目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已由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邵发改投资〔2025〕3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邵武市和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邵武市和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邵武市和平镇。
2.2项目建设规模:以仿古形式改建旅游驿站1座、对沿街房屋整体外立面改造、加固,增设景观小品装置及配套周边附属设施建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仿古建筑、古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环境工程、风景园林景观及配套水暖电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或审批后的施工图纸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若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和保管;④其他:1)中标人负责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若有)由中标人负责接入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并承担相关费用;2)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3)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节点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根据(建市[2007]86号)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一般公共建筑的复杂程度要求,本项目为仿古建筑属于中型项目,因此设计资质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文中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26.4.2二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26.4.3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最大为724.78平方米,因此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依据闽建(2024)20号“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因此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在岗员工。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他岗位,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项目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只限于承担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规定的小型规模的项目”,本项目设计规模为中型,因此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最大为724.78平方米,属于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工程规定的中型规模,因此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设计任务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施工任务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根据建办市[2024]52号、闽建许函〔2025〕20号、闽建许〔2025〕2号,投标的相应建筑企业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6)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4.2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1 月 7 日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1月13日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9095/npztb/%EF%BC%89%E9%87%87%E5%8F%96%E6%97%A0%E8%AE%B0%E5%90%8D%E6%96%B9%E5%BC%8F%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F%BC%88%3Cstrong%3E%E9%87%8D%E8%A6%81%E6%8F%90%E7%A4%BA%EF%BC%9A%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9%9C%80%E5%9C%A8%E8%A7%84%E5%AE%9A%E7%9A%84%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6%97%B6%E9%97%B4%E5%86%85%E7%99%BB%E5%BD%95%E9%A1%B5%E9%9D%A2%E4%B8%8B%E7%AB%AF%E2%80%9C%E6%88%91%E8%A6%81%E6%8A%95%E6%A0%87%E2%80%9D%E8%BF%9B%E5%85%A5%E7%B3%BB%E7%BB%9F%EF%BC%8C%E5%9C%A8%E4%B8%9A%E5%8A%A1%E7%B3%BB%E7%BB%9F%E4%B8%AD%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4%B8%9A%E5%8A%A1%E7%B3%BB%E7%BB%9F%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E%B0%E5%BD%95%E7%9A%84%E5%B0%86%E6%97%A0%E6%B3%95%E5%90%8E%E7%BB%AD%E6%93%8D%E4%BD%9C%E5%92%8C%E6%8A%95%E6%A0%87%EF%BC%81%E8%AF%B7%E5%90%84%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6%B3%A8%E6%84%8F%E5%8F%8A%E6%97%B6%E4%B8%8B%E8%BD%BD%E7%9B%B8%E5%85%B3%E8%B5%84%E6%96%99%3C/strong%3E%EF%BC%89%E3%80%82%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D%BF%E7%94%A8%E6%96%B0%E7%82%B9%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8%BD%AF%E4%BB%B6(%E7%A6%8F%E5%BB%BA%E7%89%88)%E6%89%93%E5%BC%80%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5%BA%94%E6%A3%80%E6%9F%A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6%80%A7%EF%BC%8C%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A%94%E5%85%B7%E6%9C%89%E6%8B%9B%E6%A0%87%E4%BA%BA%E5%92%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F%BC%9B%E6%8B%9B%E6%A0%87%E4%BA%BA%E6%B2%A1%E6%9C%89%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7%9A%84%EF%BC%8C%E9%A1%BB%E9%99%84%E6%8B%9B%E6%A0%87%E4%BA%BA%E5%AF%B9%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6%8E%88%E6%9D%83%E4%B9%A6%E3%80%82%3C/p%3E%3Ch2%3E%3Cstrong%3E6%3C/strong%3E%3Cstrong%3E.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电子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2月9日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9095/npztb/%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h2%3E%3Cstrong%3E9%3C/strong%3E%3Cstrong%3E.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邵武市和平镇府前路1号?,邮编:354009
电子邮箱: /
电话:0599-6811035,传真: /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5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mzzxnpbsc@163.com
电话:0591-28059650、18159973759,传真: /
联系人:李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邵武市五一九路392号
联系电话:0599-63238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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