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机关)法律文书集约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名称:法律文书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送达方式包括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直接送达等,需寄递的公文和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案件 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或反诉状副本、民事裁决书、答辩状副本、民事调解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属于国家机关公文类别,寄递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确保文书寄递安全、保密、高效、及时送达当事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该项目涉及寄递公文及法律文书,属于国家公文类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因此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张家港市分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西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557117732Y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30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缪春霞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828号
联系电话:18862620181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赵广平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10楼)
联系电话:0512-58699061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大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0512-58558506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