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高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内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第“1.招标条件”中1.1项:本招标项目达州高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达市发改经审〔2025〕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地方财政性资金等多渠道(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更正为:本招标项目达州高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达市发改经审〔2025〕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企业自筹等多渠道(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原内容:招标文件中,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中,第“1.招标条件”中1.1项:本招标项目达州高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达市发改经审〔2025〕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地方财政性资金等多渠道(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更正为:本招标项目达州高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达市发改经审〔2025〕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企业自筹等多渠道(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内容已作同步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查看,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2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