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洋县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定制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载明的邮箱(2448213469@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LHT2025-00008
项目名称:洋县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定制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洋县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定制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76,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712,868.2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业生产用房施工 | 洋县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定制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6,160,000.00 | 67,712,868.28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定制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定制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①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资格;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③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资格或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需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6)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6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本公告载明的邮箱(2448213469@qq.com)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30层第二开标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30层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文件(500元/包)。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2448213469@qq.com (注: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请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加包号)。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1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4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采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简化,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可只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若不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需提交如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②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 .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洋县绿色(有机)循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洋县文明东路园区大厦
联系方式:0916-379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029-82493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艳艳
电话:18161933378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