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特快专递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特快专递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特快专递服务、1项、预算金额 2,08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8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中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故此次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邮寄送达服务。 同时因邮政公司规定寄递业务依循属地经营原则,故拟采购服务商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分公司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桃溪路70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天韵路8号
联系电话: 8531012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 028-61882648
六、附件
审查意见书-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特快专递服务.pdf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5年0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