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益能中卫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益能中卫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800万元,招标人为宁夏益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益能中卫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由宁夏益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建设地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湿地北侧。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座110kV储能升压站,拟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迎水桥330kV变电站。储能电站共设置40套5MW/10MWh液冷储能单元,通过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交流母线,经主变压器升压后以1回110kV线路接入迎水桥330kV变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益能中卫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益能中卫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③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2亿元(含)以上的新能源(电网侧储能、集中式光伏、风电等)项目业绩。(业绩要求须附合同文件或竣工证明文件,业绩起算时间:已竣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文件至少含首页、工程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任命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方出任)。
4)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之间的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6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1日13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能中卫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益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益能中卫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由宁夏益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建设地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湿地北侧。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座110kV储能升压站,拟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迎水桥330kV变电站。储能电站共设置40套5MW/10MWh液冷储能单元,通过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交流母线,经主变压器升压后以1回110kV线路接入迎水桥330kV变电站。
2.2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拟建储能电站规模为200MW/400MWh。
(2)计划工期计划120天,预计2025年8月10日开工,计划2025年12月10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至储能电站整体竣工验收的全部(外线、对侧间隔、储能系统等)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外线工程等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③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2亿元(含)以上的新能源(电网侧储能、集中式光伏、风电等)项目业绩。(业绩要求须附合同文件或竣工证明文件,业绩起算时间:已竣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文件至少含首页、工程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任命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方出任)。
4)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之间的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9日起到2025年6月16日止,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3:30(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13:3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