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泉县2025年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Y-2025-310
项目名称:石泉县2025年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2,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5年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2,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2,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2,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5年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且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5年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检测计量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方式为线上获取。
2、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提供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含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扫描件(盖鲜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1607152989@qq.com),并电话确认,视为报名成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备注:请各投标人领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江南社区长安小区10号楼
联系方式:13689154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2号汇成天玺酒店C座11层
联系方式:14729153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荣清
电话:14729153054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