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超声治疗仪”中招标技术要求:“1.用于改善中下面部和颏下、颈部的皮肤松弛。(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修改为“1.用于改善中下面部和颏下、颈部的皮肤松弛。”
二.将“高频电灼仪(腋臭治疗系统)”中招标技术要求:“1.★用于腋下汗腺的凝固、汽化。(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修改为“1.可对腋下汗腺的凝固和汽化操作。”;“4.★高频手术电极具备独立高频手术电极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修改为“4.高频手术电极具备独立高频手术电极医疗器械注册证。”;“14.★电极已通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审核,能够通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采购。(提供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截图证明)”修改为“14.电极已通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审核,能够通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采购。(提供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截图证明)”
三、将“高频电灼仪(黄金微针)”中招标技术要求:“1.★通过射频能量对皮肤组织产生的热效应,用于面部皮肤萎缩性痤疮瘢痕的治疗。(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修改为“1.借助射频能量作用于皮肤组织产生的热效应,可对面部皮肤萎缩性痤疮瘢痕的治疗。”
四、将“皮秒激光治疗仪”中招标技术要求:“1.★适用范围:在医疗机构中使用,1064nm激光用于去除蓝色和黑色文身的治疗、532nm激光用于良性表皮色素增加性疾病的治疗。(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修改为“1.含有2种波长激光,1064nm激光可用于治疗蓝色和黑色纹身,532nm激光可用于治疗良性表皮色素增加性疾病。”
五、将“射频治疗仪(溶脂塑形)”中招标技术要求:“8.★治疗手柄具有独立注册证,且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审核,能够通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采购。(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截图关证明资料)”修改为“8.治疗手柄具有独立注册证,且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审核,能够通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采购。(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截图关证明资料)”;“10.★适用范围:该产品用于在吸脂手术前利用射频能量对脂肪进行软化以辅助后续吸脂过程,适用于身体躯干及四肢近端部位。(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修改为“10.在吸脂手术前利用射频能量对脂肪进行软化以辅助后续吸脂过程,可用于身体躯干及四肢近端部位。”
六、将“智能电疗仪”中招标技术要求:“1.★适用范围:压力性尿失禁的辅助治疗(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修改为“1.对于压力性尿失禁具有辅助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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