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三山安置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三山安置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三山安置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荔发改〔2025〕44号)、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三山安置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荔发改〔202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62231.05㎡,总建筑面积约211601.85㎡。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一般土建及装饰、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人防、消防、通风及空调、强弱电、及室外配套等,包含幼儿园二次装修。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包含工程建设其他费涉及的施工内容)、保修阶段全过程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具体以审后施工图预算、编制说明和审后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暂为83128.13万元,最终以经财审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准。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5%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12950893元×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55%)=5827902元,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均已包含在其中,不另行计取(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时监理服务费统一按5827902元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项目开始前15天+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工程保修期,监理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备注:本项目的施工工期为890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按890日历天填写)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2)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删除3.5中“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4 08:00:00至2025-11-07 08:3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1月07日 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邮编:351144
电子邮箱:/
电话:18159110809,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1号楼,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4-2859890,传真:/
联系人:李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联系电话: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4-229203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134415010400047847491303703]
[户名: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189332000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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