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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淮北苑(暂定名)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淮北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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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淮北苑(暂定名)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淮北苑(暂定名)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2511-340162-04-01-353878)

1.4 招标人:合肥恒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恒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淮北苑(暂定名)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5BFJGZ5082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5BFJGZ50823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位于经开区北区新淮大道以东,红石桥北路以南,黄金路以西,高崎东路以北。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车库、配套商业等。占地面积约222亩;总建筑面积约29.9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8.3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1.6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98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车库、沿街商业及公共配套、内部弹性道路、地下管线、三网及5G信号全覆盖、景观绿化、标识标牌标线、智能化、楼宇亮化等。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其中装配率不低于30%、绿建为二星),需满足规划要求,具体见后附“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成果需通过政府及招标人审查;

2.施工总承包内容:(1)本项目永久占地的土方平衡及外运,建设期间的场地围合、道口开设(需按照政府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施)、施工水电报装接引、雨污水分流排放等;(2)按照确定的施工图纸实施单体工程土建及安装(包括地下室充电桩、太阳能板、电梯、楼宇亮化等)、地下人防、单体工程及地下建筑凸出物的外装饰、室内公区(包含地下室、设备用房、管井、机房、楼梯、通道、电梯前室等)装饰装修、室外道排、供电(具体见后附“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消防、智能化、三网及5G信号全覆盖、围墙、大门、垃圾集中投放点(按照《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合政办〔2025〕5号)相关要求配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等设施)、景观、绿化、铺装、标识标牌标线(竣工标识牌需按《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永久性铭牌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2025】11号)等全部建设内容;(3)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按计划工期通过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4)项目完工后的维修维保、配合交房等工作。

3.配合项目前期报批报建、测绘、图纸审定工作,工程预算编制、配合预算核对及确认,配合项目建设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考察、评审、评估工作(含发生的费用)、各类检测(不含第三方检测)等。

4.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4)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或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至少含有设计、施工两个阶段工作内容;②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在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工程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

(2)联合体各方须按承担任务内容对应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 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onlineBidder/default/login_bidder?type=13)%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EF%BC%883%EF%BC%8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8%BF%87%E7%A8%8B%E4%B8%AD%E6%9C%89%E4%BB%BB%E4%BD%95%E7%96%91%E9%97%AE%EF%BC%8C%E8%AF%B7%E5%9C%A8%E5%B7%A5%E4%BD%9C%E6%97%B6%E9%97%B4%EF%BC%889%EF%BC%9A00-17%EF%BC%9A30%EF%BC%8C%E8%8A%82%E5%81%87%E6%97%A5%E4%BC%91%E6%81%AF%EF%BC%89%E6%8B%A8%E6%89%93%E6%8A%80%E6%9C%AF%E6%94%AF%E6%8C%81%E7%83%AD%E7%BA%BF%EF%BC%88%E9%9D%9E%E9%A1%B9%E7%9B%AE%E5%92%A8%E8%AF%A2%EF%BC%89%EF%BC%9A0512-58188516%E3%80%82%E9%A1%B9%E7%9B%AE%E5%92%A8%E8%AF%A2%E8%AF%B7%E6%8B%A8%E6%89%93%E7%94%B5%E8%AF%9D%EF%BC%9A0551-66223912%EF%BC%9B0551-66223831%E3%80%82%3C/p%3E%3Cp%3E%EF%BC%884%EF%BC%89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 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 29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恒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恒社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创新合作园9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51-6350858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2、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子账号:176752399913]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子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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