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呼和浩特市财产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呼和浩特市财产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王晓晓
3、联系方式:0471-5332653
4、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呼和浩特市财产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1500012025000038
3、征集项目简介: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形式对财产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所属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所属采购单位共同使用征集结果。本次征集的供应商范围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且依法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颁发的许可证,并在内蒙古自治区有经营保险业务的分支机构。本次采购需求是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所属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所属采购单位在2025-2027年度使用财政性资金为公务车辆购买的车辆保险服务,包括车船税、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分为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多个险种。车船税是保险公司代替税务机关开展的代扣代缴工作。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
| 1 | 机动车车辆保险(新能源车、摩托车保险除外) | 机动车车辆保险(新能源车、摩托车保险除外)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 2 | 特种车辆保险(新能源车车辆保险除外) | 特种车辆保险(新能源车车辆保险除外)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 3 | 摩托车车辆保险 | 摩托车车辆保险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 4 | 新能源汽车保险 | 新能源汽车保险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征集人 | 类型 |
|---|---|---|
| 1 | 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2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采购包2:
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采购包3:
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采购包4:
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机动车车辆保险(新能源车、摩托车保险除外)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须具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险许可证 |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险许可证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需清晰 |
(2).分包名称:特种车辆保险(新能源车车辆保险除外)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须具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险许可证 |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险许可证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需清晰 |
(3).分包名称:摩托车车辆保险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须具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险许可证 |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险许可证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需清晰 |
(4).分包名称:新能源汽车保险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须具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险许可证 |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险许可证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需清晰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 2025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F%BC%8C%E7%99%BB%E5%BD%95%E6%A1%86%E6%9E%B6%E5%8D%8F%E8%AE%AE%E7%94%B5%E5%AD%90%E5%8C%96%E9%87%87%E8%B4%AD%E7%B3%BB%E7%BB%9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5%BE%81%E9%9B%86%E6%96%87%E4%BB%B6%E3%80%82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9%A6%96%E9%A1%B5%E4%BE%9B%E5%BA%94%E5%95%86%E7%94%A8%E6%88%B7%E7%99%BB%E5%BD%95%E5%86%85%E8%92%99%E5%8F%A4%E8%87%AA%E6%B2%BB%E5%8C%BA%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A%91%E5%B9%B3%E5%8F%B0%EF%BC%8C%E8%BF%9B%E5%85%A5%E6%A1%86%E6%9E%B6%E5%8D%8F%E8%AE%AE%E7%94%B5%E5%AD%90%E5%8C%96%E9%87%87%E8%B4%AD%E7%B3%BB%E7%BB%9F%E3%80%82%E4%BE%9B%E5%BA%94%E5%95%86%E5%BA%94%E5%BD%93%E6%8C%89%E7%85%A7%E4%BB%A5%E4%B8%8B%E8%A6%81%E6%B1%82%EF%BC%8C%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7%94%B5%E5%AD%90%E5%8C%96%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3%80%82%3C/p%3E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框架协议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采业务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云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
(二)在框架协议系统下的,“框架协议采购-应标”,在未获取采购文件列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项目的“参与项目”按钮,进入项目投标信息页面,在右侧选择要投标的采购包,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邮箱”等信息点击“确认参与”按钮后,获取所投项目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投诉联系人:阮佳
联系电话:5332613
征集人: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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