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SJZDX251004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询比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312.26万元(不含税),其中服务费为180.72万元(不含税),就餐服务补贴为131.54万元(不含税),拟成交1名供应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食堂外包服务。
地址: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的食堂分别位于石家庄市区的市公司、开发区办公区、塔南路办公区、西三庄办公区、长安区办公区,食堂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完善。
合同期限: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6日。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服务费月度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50600元/月,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类别须包含“餐饮服务管理”相关内容。
注:如跨省从事食品经营管理活动的,应当承诺分别向经营者所在地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1.4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的食堂服务类项目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单个项目含税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的实施经验不少于2个(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中食堂服务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服务人员28名,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名、厨师长1名、厨师7名、面点师4名、切配人员2名、服务员9名、洗碗工择菜人员3名、会计1名,且所配备人员均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2.1.6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2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2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2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会议室2(石家庄市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
4.3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提供如下证明文件在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联系人:尚小曼,电话:18832542487,邮箱:shangxiaoman.zgtj@chinaccs.cn。
(1)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扫描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3)询比文件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4)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5)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询比公告附件);
(6)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询比公告附件);
如供应商有要求邮寄纸质询比文件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汇款单上请注明:SJZ食堂文件款),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00秒。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现场递交或邮寄至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会议室2(石家庄市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邮寄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人:尚小曼
接收人联系方式:18832542487。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文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响应文件未密封递交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4.4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85%B6%E4%BB%96%E5%AA%92%E4%BB%8B%E8%BD%AC%E8%BD%BD%E6%97%A0%E6%95%88%E3%80%82%3C/p%3E%3Cp%3E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351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李广辉
电 话:0311-85211133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尚小曼 刘晓泽 文志梅 邱新明 郑浩 任平志 杨朋飞 刘世彬 迟永刚 张瑞峰 孙四刚
电 话:18832542487 13373416872
电子邮件:shangxiaoman.zgtj@chinaccs.cn
户 名: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09(汇款时务必加“-0009”)
8.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接收邮箱liuxiaoze.zgtj@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询比公告附件:
税务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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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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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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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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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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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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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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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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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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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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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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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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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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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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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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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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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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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联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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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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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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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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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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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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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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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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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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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中的信息是采购代理机构为潜在供应商开具询比文件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代理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的信息,请潜在供应商详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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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银行账户信息应为潜在供应商的公司账户信息;其中“户名”与“潜在供应商名称”一致的,在“户名”处直接填写“同潜在供应商名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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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信息由于潜在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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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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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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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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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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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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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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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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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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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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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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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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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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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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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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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标包及标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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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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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款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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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款缴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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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账户及汇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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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人签字(且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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