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叙州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3-511504-04-01-792890】FGQB-004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3-511504-04-01-792890】FGQB-004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 68058㎡,总建筑面积 292579.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219809㎡,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72770.99㎡,建设内容包括租赁用房、配套活动用房、物管用房、设备用房、大门、地下车库、总平工程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2.2 设计工期:5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任务及后期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至少1个总投资不低于7亿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本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此处为准)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一级建筑师 证书,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23 23:00 至 2026-01-29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2-13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2 月 13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