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互利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建设项目
补遗文件03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互利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补遗澄清通知如下,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为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 “★分包” ☑不允许调整为★分包 ☑允许:允许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条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交承诺函)”中删除(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或答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成都东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