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西未甸村 | ||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西未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西未甸村村民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郑伟林 |
| 项目周期 | 4天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 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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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岳龙镇西未甸村清理建筑废墟垫路项目 | ||
| 挂牌价格 | 33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此项目面向社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清理环境卫生设备器材,能够按村委会要求整改 2.清理废墟1100方,环境卫生符合村集体验收标准。 3.保障所垫路面平整,保障交通正常 | ||
| 其他描述 | 一、其他事项 (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劳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理建筑废墟垫路全部人工和机械服务,报名方应做好项目的前期考察和核算工作,具体事宜可向村委会咨询,后期不再做任何解释,一切损失自行负责。 (四)如承包方承包后3日内不主动与村委会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村委会重新发包,并取消此次承包人的竞价资格。 (五)此项目产生的服务费等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六)村委会验收无问题后承包方需提供承包公司开具的发票,项目款项由承包方开具发票后90天之内付清。 二、本项目监督单位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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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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