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中学物业管理及宿舍生活管理(2025年)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N02309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中学物业管理及宿舍生活管理(2025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中的合计总金额更正为:3415705.88元;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中的合计总金额更正为:3350353.82元。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供应商荣誉评分项,请问供应商所服务的(非住宅)物业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文明类项目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33页“团队其他人员”评分的“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维修主管(1人,45周岁及以下)(本项满分6分):(1)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或高压电工作业)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我司提供高级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32页“项目经理:3.具有三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此处设置级别过高,能否修改?
答:本项修改为“3.具有四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4.招标文件33页:“团队其他人员: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维修主管(1人,45周岁及以下)(本项满分6分):(2)具有初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证明力,请问提供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认可?
答:提供工程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予以认可,例如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的等同于本项要求的初级职称,得1分;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的等同于本项要求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以此类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四中学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波路224号
联系方式:0551-62899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