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0-03447
项目名称:营口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提到: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各自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总枢纽,强化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统一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认证、跨域电子印章验签、办件调度、用户管理等支撑能力。国务院部门要加快整合本领域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并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数据接口等方式对接联通,推动条块系统更好融合互通。
《辽宁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中提到:丰富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公平普惠。以场景应用驱动服务供给,在优化提升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推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热、网络通信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接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用事业相关单位从企业和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拓展“一网通办”服务理念。建立营商服务模式,推进多元参与。依托政务服务渠道,打造“一类事”场景,为经营主体和群众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优质衍生服务。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资源,打通涉企、民生等服务系统,一站式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科创、国际贸易等领域服务,为群众提供医疗、教育、养老、就业、文化旅游等民生服务,加快构建经营主体和群众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因此,为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文件要求,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好的办事体验,营口市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实现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
建设目标
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建设“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技术应用与支撑,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营口市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总体设计要求
技术要求
需基于Java EE技术路线、采用微服务架构进行设计实现,平台应支持在高并发用户访问、海量数据高频存取、智能数据快速检索等方面的特性;平台业务基于微服务架构设计原则实现业务的服务化、组件化,避免传统烟囱式应用中资源难以共享、资源利用率低、无法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变化等问题;平台需要能支持微服务架构下的分布式事务,提供回滚机制,确保业务流程数据的一致性;需要支持服务调用链分析,自动分析服务依赖的压力点、易故障点和瓶颈点,实现业务的隔离解耦、敏捷运维。
需引入分布式缓存、消息队列、非结构化数据库、云存储等关键支撑组件,充分分析业务性能瓶颈找到关键支撑组件的应用场景,充分利用支撑组件的特性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充分发挥“云”环境优势。
需支持分布式、容器化部署;支持水平扩展,充分利用云平台和容器化技术的优势,建立弹性的应用与服务资源池,通过应用与服务的负载均衡策略提升系统的整体并发能力;通过读写库分离、冷热数据分离、历史数据分离的设计,提升数据库层的并发能力;读写分离技术需要支持基于规则的分片策略、完善的SQL解析引擎,无需修改已上线业务代码能实现瓶颈大数据表的快速分库分表支持。
需支持持续集成和持续交付,支持以容器为载体,实现软件系统从开发、测试到部署和运维的一体化管理,提高软件开发部署的效能,迅速响应业务的需求。
需系统采用前后端分离的架构开发。前端UI需基于Javascript、Css、Html等标准技术进行开发,通过AJAX通讯机制实现UI和服务、数据分离的开发模型。
系统性能要求
系统性能要求如下:
1、系统构件化设计,需面向对象,可做到灵活扩展系统采用三层架构体系,充分考虑到以后纵向和横向的发展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的系统响应时间需均要求小于3秒;
2、系统需完全支持500个在线用户,正常100个用户并发访问,平均响应时间需<=3秒;
3、系统使用的CSS样式设计表、JavaScript脚本代码需能够具有普遍适用性。
4、系统应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需小于1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小于30分钟。
安全要求
系统不仅要提供稳定可靠、质量保证的各类政务服务,还要存储大量政府、企业、个人信息,因此系统需要最大限度地保障数据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系统平台运行的安全。
系统的安全保证需分为环境安全保障、系统安全配置保障、应用和数据库安全保障、安全保障基础设施保障、系统安全开发和实现保障等内容。
功能建设要求
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1.1、高效办成一件事对接服务
为推进营口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建设,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需对接各一件事相关系统接口,实现数据交互,完成今年省里下发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对接要求,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实现营口市一件事一次办。
一.1.2、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
需对今年主推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的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梳理事项的二级材料、情形、审查要点、申报表单、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信息,根据梳理内容对一件事主题要素进行配置,同时,对推动的高效办成一件事进行个性化定制内容建设,需包括主题服务专栏定制、个性化表单定制、个性化流程定制。
综窗知识库
一.1.3、知识梳理
知识梳理服务需包括知识收集对接、梳理成果整理、线下内部审核、知识入库、知识上架审核。
一.1.4、智能知识库管理
智能知识库管理需包括知识检索、知识阅读、知识提问、审查要点应用支撑、政务百科词条库。
个性化功能改造
一.1.5、材料免提交
需对营口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改造,并且需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在提交申请材料环节,针对证照类材料进行判断,对接完成的电子证照材料,办事人可以免于提交,直接勾选引用即可,实现证照材料免提交。(对接电子证照数需包含30个)
一.1.6、流程调整
需在年度项目管理与运维项目管理中新增流程与字段信息。
一.1.7、电子证照对接
需按照省电子证照系统最新对接标准,实时完成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电子证照平台接口的对接调整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供应商自行解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kzfcgk@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数据中心
地址:营口市新联大街东1号市政府
联系方式:0417-2998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5
邮箱地址: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伊先生
电话:0417-297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