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碳基复合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
第二标段(公辅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99-12620000224333349J-20251209-05896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州新区碳基复合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 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以 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新经审备〔2025〕12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甘肃启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招标人为 甘肃启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碳基复合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公辅标段)
(2)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兰州新区化工园区
(3)项目规模:
兰州新区碳基复合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13 万吨/年丙烯腈及其配套工程),包括(1)新建丙烯腈装置、乙腈装置、硫酸铵装置;(2)仓储、罐区、装车卸车栈台、高架火炬、配电室、中心控制室、现场机柜间、化验室、办公楼等辅助生产设施;(3)废气处理装置、废液焚烧装置、空压制氮站、净 水及消防水站、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预处理、泡沫站、全厂给排水管网、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全厂供电外线和道路照明、全厂电信系统等公用工程设施。
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公辅标段),公辅标段由原料罐区、成品罐区、酸碱及乙腈罐区、装卸站、仓库、废固暂存库、废气处理装置、废液焚烧装置、高架火炬、空压制氮站、净水及消防水站、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预处理、泡沫站、办公楼(含食堂装修)、交接班室、化验室(不含化验仪器)、中央控制室 、全厂给排水管网、全厂管廊、全厂消防、全厂供电外线和道路照明、全厂电信系统、全厂总图等公用工程设施组成,并包含丙烯腈产品、氰氢酸产品至招商引资企业红线内一米范围内的管道、流量计、阀门、管廊架及基础等,废气处理装置和废液焚烧装置为专有/专利成套设备,为保证性能,其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 、供货须由成套设备厂家负责提供(不允许拆包),全厂绿化均属公辅标段招标范围,其中厂前区绿化应包含树、花、草等植被设施,厂区红线外东侧区域边坡支护(采用浆砌片石护坡)属公辅标段招标范围。
(4)计划总工期:从 2026 年 1 月至 2027 年 9 月,不超过 21 个月(含冬雨季施工期)。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公辅标段)
(6)招标范围:
1.1 第二标段(公辅标段):
兰州新区碳基复合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第二标段(公辅标段)界区范围参见附录“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界区范围以发包人批准的公辅标段平面布置图为准。
第二标段(公辅标段)工程承包人包含总体院的工作,负责主装置标段(第一标段)界区外工程内容建设的承包人,项目各标段设计单位之间的界面协调管理等拿总服务。
1.2 工作范围及内容:
兰州新区碳基复合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第二标段(公辅标段)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公辅标段由原料罐区、成品罐区、酸碱及乙腈罐区、装卸站、仓库、废固暂存库、废气处理装置、废液焚烧装置、高架火炬、空压制氮站、净水及消防水站、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预处理、泡沫站、办公楼(含食堂装修)、交接班室、化验室(不含化验仪器)、中央控制室、全厂给排水管网、全厂管廊 、全厂消防、全厂供电外线和道路照明、全厂电信系统、全厂总图等公用工程设施组成,并包含丙烯腈产品、氰氢酸产品至招商引资企业红线内一米范围内的管道、流量计、阀门、管廊架及基础等,废气处理装置和废液焚烧装置为专有/专利成套设备,为保证性能,其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供货须由成套设备厂家负责提供(不允许拆包),全厂绿化均属公辅标段招标范围,其中厂前区绿化应包含树、花、草等植被设施,厂区红线外东侧区域边坡支护(采用浆砌片石护坡)属公辅标段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第二标段(公辅标段)界区内所有工艺、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地基处理、土建(结构/建筑)、仪表、电气、电信、暖通、防腐保温、给排水、HSE、消防(消防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逃生疏散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以及总图运输(含红线内道路和地面硬化,装置连接厂区系统道路间的车间引道)等各专业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图编制工作,包含自控(DCS、CCS、SIS、GDS、MES)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图编制等工作;负责机械完工、系统清洗、吹扫、单机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提供中间交接后到产出合格产品后 72 小时的技术服务,并提供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的技术服务及协助、性能考核的技术服务及协助、项目文件归档、竣工验收、固定资产清册编制、向发包人提供装置保运期间的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修补缺陷以及工程管理服务,对于各类验收及获取批文过程中的各类整改在总包范围之内,确保标段范围内各项系统安全、稳定、达标运行。
第二标段(公辅标段)具体招标项目主要装置组成详见下表:
序号
|
主项号
|
主项名称
|
一
|
2000
|
辅助生产设施
|
1
|
2100
|
厂前区
|
1.1
|
2110
|
综合办公楼
|
1.2
|
2130
|
中心化验室
|
1.3
|
2140
|
中央控制室
|
4
|
2400
|
罐区
|
4.1
|
2410
|
丙烯罐区
|
4.2
|
2420
|
液氨罐区
|
4.3
|
2430
|
丙烯腈成品罐区
|
4.4
|
2440
|
酸碱及乙腈罐区
|
5
|
2500
|
仓库
|
5.2
|
2520
|
甲类仓库
|
5.3
|
2530
|
丙类仓库
|
5.4
|
2540
|
废固暂存库
|
5.5
|
2550
|
备品备件库及检维修厂房
|
6
|
2600
|
汽车装卸车栈台
|
7
|
2700
|
汽车衡、门卫
|
7.1
|
2710
|
汽车衡
|
序号
|
主项号
|
主项名称
|
7.3
|
2731
|
门卫 1
|
7.4
|
2732
|
门卫 2
|
7.5
|
2733
|
交接班室
|
8
|
2800
|
高架火炬
|
9
|
2900
|
焚烧
|
10
|
2910
|
废液焚烧
|
11
|
2920
|
废气处理
|
二
|
3000
|
公用工程设施
|
1
|
3100
|
公用工程站
|
1.1
|
3110
|
空压及制氮站
|
1.3
|
3122
|
脱盐水站
|
1.4
|
3130
|
循环水场
|
1.5
|
3140
|
净水及消防水站
|
2
|
3200
|
污水池
|
2.3
|
3230
|
酸碱及乙腈罐区 丙烯腈成品罐区初期
雨水池
|
2.4
|
3260
|
丙烯罐区 液氨罐区初 期雨水池
|
2.5
|
3270
|
装卸栈台初期雨水池
|
2.7
|
3240
|
雨水监控池及事故水池
|
2.8
|
3250
|
污水处理
|
2.9
|
3290
|
废气废液焚烧初期雨水池
|
3
|
3300
|
泡沫站及雨淋阀室
|
3.1
|
3310
|
泡沫站
|
3.2
|
3320
|
雨淋阀室
|
4
|
3400
|
全厂总图及公用系统
|
4.1
|
3410
|
全厂总图(除主装置标段以外)
|
4.2
|
3420
|
全厂给排水(除主装置标段以外)
|
4.3
|
3430
|
全厂外管(除主装置标段以外)
|
4.4
|
3440
|
全厂供电(除主装置标段以外)
|
4.5
|
3450
|
全厂电信(除主装置标段以外)
|
4.6
|
3460
|
全厂消防(除主装置标段以外)
|
备注
|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基础工程设计。
| |
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其他等全部工作内容及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装置保运阶段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7)最高预估投标限价:79100 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含)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2020 年 1 月至今)具有 1 项类似项目(相近规模化工类项目)的工程设计和总承包业绩。
主要人员要求:
3.1.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化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化工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类似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工作经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有类似化工项目(相近规模化工类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业绩至少 1项。
3.1.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注册化工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化工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 拟派 HSE 经理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3.1.5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所有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1.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HSE 经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规模、金额、工作范围等内容,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合同中未体现的需投标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3.1.7 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8 信用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申请人应先
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本项目投标方信誉要求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不接受其他平台查询内容。
3.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0 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3.1.11 资格预审办法:合格制,当资格预审合格家数较多时,执行甘建建【2015】436 号文、甘建法【2019】377 号。
3.1.12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发改法规【2024】843 号)规定,符合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的,视为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login),投标人开标网址为投标文件递交网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为网上开标,投标人通过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
(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甘肃启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立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兰州市兰州新区栖云山路7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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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经七路万利城11-307房
|
邮 编:
|
730010
|
邮 编:
|
730010
|
联系人:
|
徐保安
|
联 系 人:
|
尚弋婷
|
电 话:
|
150********4960
|
电 话:
|
151********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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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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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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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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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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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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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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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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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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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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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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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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