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7月4日发布的《工作函》和2025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地区开展建造师答辩经验做法的通报》及《横峰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函》的文件精神,我单位决定对本项目招标资格要求做出以下补充要求:
1、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在规定时间到场答辩。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答疑文件中附件一和附件二关于答辩会的注意事项及要求,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在规定时间到场答辩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场参加答辩会情况汇总上报监管部门。
2、①、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 60 个月内(2020 年 9 月-2025 年 8月,不含开标本月度,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的单项合同造价金额15370675.17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上述业绩达到 80%即可)。同一工程必须提供3 种以上(含 3 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施工合同、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等,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②、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数据的信息业 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提供虚假业绩的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原第一部分 招标正文:五、招标人的其它要求中第7条技术负责人需提供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类专业)变更为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类专业)
4、原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中第6条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和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6 个月或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本项目执行赣建招标【2020】1 号文件规定。变更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由项目经理建造师担任,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和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6 个月或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 为准)。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本项目执行赣建招标【2020】1 号文件规定。
5、原资格审查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上午09时00分现变更为2025年09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1日下午17时30分现变更为2025年09月10日下午17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密切留意网上通知。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