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6-520113-04-05-81199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方电力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30%;国有贷款: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内容和规模:2.1、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其中2个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装机规模约5.99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2.2、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一套2.5MW/5MWh储能系统、环保安全、消防安全设计等,全部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液冷储能系统,经升压汇流后以1个10kV并网接入点接入厂区110kV自有变站的10kV侧母线。(注明:光伏建设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1.8m,若在设有通往屋顶屋面的楼梯间建筑物,则最高高度不得超过建筑物高度0.3m。光伏组件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确保无违建风险,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3.项目估算总投资:2800万元。
4.计划工期: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并网、竣工验收及投产,含30个日历日内完成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
5.招标范围:
5.1设计部分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至质保期满期间的设计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设计部分全部设计相关工作内容。
5.2施工部分包含: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包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电芯、支架、电缆材料、计量并网柜、配电箱、变压器、开关柜、能碳终端网关、红外抄表器、气象站、4G路由器、视频监控等)、供电局并网申请和验收、安装、调试、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施工过程安装工程一切险费用等全部相关内容,保证在有效责任期内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维护等相关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具体事项为准。(注:乙供设备与材料需满足合同条款需求《主要设备材料选用技术规范(第四版)》要求,光伏系统、储能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须接入南方投资集团e能管家平台综合能源管理系统)。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及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同一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