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4010
项目编号: D6401000141100356
项目名称: 银川市文萃中学课堂教学变革系统、AI教学分析软件和设备、智慧体育设备采购项目(一、二标段)
预算金额(元): 8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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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文萃中学课堂教学变革系统、AI教学分析软件和设备、智慧体育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银川市文萃中学课堂教学变革系统、AI教学分析软件和设备、智慧体育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初中教育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761000.00 | |
银川市文萃中学课堂教学变革系统、AI教学分析软件和设备、智慧体育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银川市文萃中学课堂教学变革系统、AI教学分析软件和设备、智慧体育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9000.0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8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二标段: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无误后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标段: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二标段: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2.5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4.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4.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4.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 1:4.3、4.4、4.5、4.6 条款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7条款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在开标现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其投标无效。 注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或过分缩印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6.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方可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9-30 14:35:19 至 2025-10-1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2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通过CA锁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 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 (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 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 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时发布。 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 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 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8.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 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CA锁进行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以西、规划纵二路以东、规划横二路以南、规划横三路以北
联系方式: 0951-8103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源路192号宁夏科技成果转化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0951-8732090 15695001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魏建祥
电话: 0951-810375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程蓓蓓
电话: 0951-8732090 15695001718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