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涉石太输油管道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65704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涉石太输油管道迁改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1077)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项目代码2601-140100-89-01-4312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经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太输油管道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观家峪村西南侧与拟建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交叉,太原联络线项目主线为东西走向,石太输油管道为南北走向。交叉处新建公路标高为1018.7m,现状地面标高为1029.4m,现状管道埋深约1.4m,公路为路堑形式,开挖深度约10.7m,公路开挖将造成管道悬空,悬空高度约9m,悬空长度约70m,影响管道安全,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管道安全,拟对交叉段石太输油管道进行迁改。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涉石太输油管道迁改工程施工。 本工程为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项目涉石太输油管道迁改工程。拟迁改管道全长约278.93米,管径D323.9mm,设计压力8.0MPa,输送介质为成品油。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般线路段敷设、各类穿越工程、管道防腐保温、阴极保护系统、配套通信工程、管道油品回收、氮气置换、动火连头、废弃管道清洗及无害化处置、线路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征用地协调与赔付、地方关系协调、部分材料采购、安装、验收、移交及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 2.3采购估算额:543万元(含税,税率9%)。 2.4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2.5施工期限:本项目暂定交工总工期为120个日历日。该工期自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发包人签署项目交工证书之日止。 2.6施工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2.7合同签订:由项目管理中心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为签约主体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履行及结算事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资质: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为长输管道(GA1); (3)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长输管道站场(阀室)或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新建或扩建或改建的施工业绩。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任意一项业绩证明资料。 (1)项目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2)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及对应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发票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进行查验。未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或发票现场无法查验的均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三个岗位人员不可兼任,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任意1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4.1项目经理 (1)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若为一级建造师,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建造师资质评审现场线上核验,[链接],资质存在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2)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建安B证职务须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证书扫描件) (3)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管理职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项长输管道站场(阀室)或长输管道线路工程的新建或扩建或改建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业绩。 业绩证明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中的任意一项: 1)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及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或能体现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及姓名页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2)合同主要页扫描件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及姓名页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验收文件,须由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代表施工方签字。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3.4.2安全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2或建安C3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4.3技术负责人 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3.4.4拟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不可替换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财务要求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注册会计师个人执业印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链接])”完成赋码备案,并带有该平台统一赋码的二维码及报告编码,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链接])进行在线深度查验,查验结果显示财务报告未在系统备案或财务报告状态不可深度查验或财务报告在系统撤销赋码或财务报表关键指标与会计师事务所填报不一致,均将予以否决。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财务数据测算为资不抵债的,否决其投标。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链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截止日前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截止日前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截止日前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4)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链接])查询无行贿犯罪。 (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列入黑名单记录(投标截止日前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6)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7)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且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失信单位处理清单》,没有被西北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招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4)(5)(7)中涉及的网站进行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内容进行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的投标将被否决。 3.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00至2026年10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 (1)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链接]:8443/home/)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注册”方式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2)“项目参与”方式详见《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如遇到电子招标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574-22762077。服务时间8:00-18:00(工作日)。同时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链接])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2)本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需要使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投标工作,因此投标人必须办理CA(与购买标书同时办理,办理时间约五个工作日,具体操作请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办理CA收取的费用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3)投标人报名后需在招标代理公司业务系统中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免费):[链接] (4)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链接])“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链接])。 (5)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链接])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链接])栏目。 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097(工作时间:9:00-12:00,13:30-18:00) (6)注意事项:本项目需通过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链接]:8443/home/)下载招标文件,并在该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链接]:8443/home/)”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同时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链接])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注:逾期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及方式: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链接]:8443/home/)网上开标,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投标人应准时进入开标大厅,并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1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超过规定时间后未确认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同时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链接])远程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链接]:8443/home/)、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链接])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正常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574-22762077。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能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4555号B座1001室 联系人:裴工(技术)、宋工(商务) 电话:15534587859(技术)、029-85786169(商务)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层 联系人:钞小龙、耿宝国、杜静、刘洋、胡智运、贾天佼 电话:18191792135、18710716637 电子邮箱:859937331@[链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