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经开化工园区(东部)专用污水处理厂2026年污泥等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N2026-11-7102
二、项目名称:铜陵经开化工园区(东部)专用污水处理厂2026年污泥等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板桥村何甲组22号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贰万壹仟捌佰叁拾元整(9218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见附表
五、评审专家名单
操亮、夏泳、姚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100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陵市开发区翠湖五路
联系方式: 0562-2681961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66061393、0551-66061399(17775259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工
电话:0551-6606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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