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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心城区张衡大道、范蠡路、汉冶路及人民路排涝通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南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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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心城区张衡大道、范蠡路、汉冶路及人民路排涝通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中心城区张衡大道、范蠡路、汉冶路及人民路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审批〔2025〕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411300-04-01-884752。招标人为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城区张衡大道、范蠡路、汉冶路及人民路排涝通道建设工程

2.2 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935

2.3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2.4项目地点:南阳市中心城区白河以北,张衡大道(新野路-A2路)、范蠡路(工业路-人民路、温凉河-仲景大道)、汉冶路(工业路-人民路)及人民路(范蠡路-光武大道)

2.5项目概况:

(1)更新改造张衡大道(新野路-A2路)、范蠡路(工业路-人民路、温凉河-仲景大道)、汉冶路(工业路-人民路)及人民路(范蠡路-光武大道)雨水管。本次改造新建DN400-DN1350雨水管共3.705km;其中张衡大道拆除DN300-DN1000管道1.662km,新建DN400-DN1200管道1.74km;范蠡路拆除DN300-DN900管道0.579km、DN600-DN800管道0.057km,新建DN400-DN1000管道0.758km;汉冶路拆除DN300-DN600管道1.07km,新建DN400-DN800管道1.167km;人民路拆除DN1000管道0.026km,新建DN1350管道0.04km。施工范围内其他管线应予以保护,并进行路面修复。

(2)在本次新建的雨水排口上设置智能截流井,共计三座,包括闸门改造工程、供配电工程、自动化工程、管道工程和土建基坑工程等。

2.6标段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本项目 EPC 总承包;

第二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 EPC 总承包;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提交设计成果、汇总资料、 配合、组织并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会议,并根据审查、会审等结论做必要调整、修改、补充等所有相关工作,及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备以及与建安施工相关的工艺设备等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专业设备技术标准须获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购;

施工招标范围: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调试、 试验、试运行,配合施工手续的办理,施工协调,负责项目的工程保险等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服务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 EPC 总承包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

第三标段: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①设计完成后,项目开工前:预算书编制与审核;②项目施工阶段: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的处理;协助委托方进行材料及设备的认质认价、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材料等价格;协助承包人进行费用调整、索赔及反索赔工作,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合理建议;③项目竣工阶段:各类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及审核;建设项目后评价;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重大事项的管理咨询服务,配合审计工作;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8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第二标段: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

过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自签订合同至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和经有关部门审计完成;

2.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项目总投资预估算价约 4080.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

3.1.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有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其缴纳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b.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有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其缴纳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c.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有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其缴纳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d.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注:上述 a、 b、 c、 d 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5信誉要求

a.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b.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c.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提供)。

3.1.6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单位组成。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人作为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提交投标保证金、下载招标文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等,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除投标文件内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2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企业为其缴纳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第三标段:

3.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企业为其缴纳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3.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5、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保证金减半提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提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减半提交。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提交投标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7日9: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9:0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C/p%3E%3Cp%3E5.3 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招标人: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西路 619 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8537350066

监督单位: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阳市工业南路71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7-611659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圣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

联系人:王丽君

联系电话:1566097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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