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Z51574FW00030088
项目所在地区: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一、招标条件
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服务采购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服务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4招标范围: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废水、地下水、噪声、土壤、固体废物等进行常规监测。
2.5服务期限: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
2.6预算资金:总预算为1,284,000.00元,且招标人不承诺满额支付,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本次监测内容的范围要求(除允许分包(不超监测项数20%,即不超过43个小项)的监测内容)。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3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4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日9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于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注册后获取招标文件,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
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并在符合条件后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如供应商不具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而获取招标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注: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否则产生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纸质文件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1-84274116
九、异议投诉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主责部门: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安全与环保部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联系人:宁鹏
电话:0451-59384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451-8188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崔明飞、王亮
电话:0451-86785882转3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