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区青藤小镇项目
精装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起步区青藤小镇项目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
起步区青藤小镇项目
前期工作的函》
(雄安改发(前期)
〔2024〕
116号)
、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关于变更起步区青藤小镇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的函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青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青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起步区青藤小镇项目
精装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北侧,
宗地编号为XACR-2024-023,地块编号为
E07-01-01
、
EO7-03-01
、
EG01-04
(
部分
)
、E07-03-02
(
部分
)
。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
项目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1
3688平方米(含配建绿地)
,总建筑面积约
2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15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
1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商业、酒店等,配套建设城市绿地等。
精装
修预估面积:
标段一:酒店及商业,其中酒店精装修面积约为
15900平方米,商业公区精装修面积约为6650平方米,商业地库精装修面积约为
3400
平方米;
标段二:
书院展示区及地库,其中展示中心精装修面积
约
为2000平方米,样板间精装修面积
约
为1000平方米,书院地库精装修面积
约
为18000平方米。
注:具体面积和建设内容可随着建筑方案和运营策划的逐步深入进行适当调整,最终精装修设计面积等数据以发包人最终确认的精装修方案为准。
2.3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36.98亿元,
本招标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
为7937808.33
元
。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其中
标段一
最高投标限价
为3399725.00元;
标段二
最高投标限价
为4538083.33元
。
2.4招标范围:
(1)标段一
酒店及商业:
a.本项目精装修设计包含精装修设计、软装专项设计、艺术品专项设计、照明专项设计等,对于专项设计顾问团队的要求既可为投标人本单位的顾问团队,也可为投标人外其他单位的顾问团队
。
b.酒店精装修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酒店面客
公共区域、客房区域、
电梯厅及前室(含地下)、
相关配套功能
区域、后勤区域等,
具体区域范围以后期发包人要求为准。
c.商业公区精装修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连廊及暖廊、电梯厅及前室
(含地下)
、卫生间等,具体部位以后期发包人要求为准。
d.商业地库部分精装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库出入口及坡道、
落客区、公共人行通道等,具体区域范围以后期发包人要求为准。
e.特殊部位及专项精装修设计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电梯轿厢装修、洞口侧壁及栏杆栏板装饰;精装区域消防卷帘及挡烟垂壁装饰、防火门等消防设施设备装饰;室内景观小品(如有)、雨棚吊顶、中庭采光顶、室内门楣、隔断和室内广告位等装饰;配合开展设计BIM工作,具体部位以后期发包人要求为准。
f.精装修二次机电配合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专业的末端点位提资、复核及落位;配套专项设计配合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厨房、洗衣房、冷库、健身房、SPA、泳池等专项设计(如有)的末端点位提资、复核及落位。
(2)标段二
书院展示区及地库:
a.本项目精装修设计包含精装修设计、软装专项设计、艺术品专项设计、照明专项设计等;对于专项设计顾问团队的要求既可为投标人本单位的顾问团队,也可为投标人外其他单位的顾问团队。b.书院展示区部分精装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中心面客公共区域、样板间区域、电梯厅及前室(含地下)、相关配套功能区域、后勤区域等,具体区域范围以后期发包人要求为准。c.书院地库部分精装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库出入口及坡道、落客区、行车道及停车区等,具体区域范围以后期发包人要求为准。d.特殊部位及专项精装修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电梯轿厢装修、洞口侧壁及栏杆栏板装饰;精装区域消防卷帘及挡烟垂壁装饰、防火门等消防设施设备装饰;室内景观小品(如有)
、门斗吊顶、中庭采光顶、室内门楣、隔断等装饰;配合开展设计BIM工作,具体部位以后期发包人要求为准。
e.精装修二次机电配合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专业的末端点位提资、复核及落位;配套专项设计配合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健身房、SPA
、泳池等专项设计(如有)的末端点位提资、复核及落位。
2.5服务要求
(1)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版)的文件编制要求;
(3)设计成果应符合绿建三星要求,配合发包人和勘察设计单位取得绿建标识。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精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指示为准。
其中设计周期(指从合同签订到完成施工图设计)暂定为120日历天,具体设计阶段的设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此节点为暂定节点,最终节点以招标人时限要求为准)
。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各投标单位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在本项目中同时参与
2
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
1
个标段。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
。
标段一:酒店及商业,其中酒店精装修面积约为
15900平方米,商业公区精装修面积约为6650平方米,商业地库精装修面积约为
3400
平方米;
标段二:
书院展示区及地库,其中展示中心精装修面积
约
为2000平方米,样板间精装修面积
约
为1000平方米,书院地库精装修面积
约
为18000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甲
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一: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
单个项目
精装修
设计合同额
在150万元及以上
或单个项目精装修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
的公共建筑
精装修设计
业绩
(设计
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
。
注:1)
以上设计业绩包括精装修专项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和其他业绩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且工作内容均须包含精装修设计,
投标人承担精装修设计任务部分的
合同额
或
建筑面积
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
;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2)公共建筑:参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0.3
公共建筑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
公共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科教文卫体建筑、交通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标段二: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
单个项目
精装修设计合同额在150万元及以上
或
单个项目精装修面积在1500平方米
(含样板间)
及以上的
展示区及样板间
(至少包含住宅或公寓类产品)
精装修设计
业绩
(设计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
注:1)
以上设计业绩包括精装修专项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和其他业绩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且工作内容均须包含精装修设计,
投标人承担精装修设计任务部分的
合同额
或
建筑面积
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3)
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一:
设计负责人
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且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标段二:设计负责人
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且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4)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上述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②
项修改为本条);
u.投标人被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
骗取中标
”
或
“
严重违约
”
或
“
重大设计质量
”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
项修改为本条
);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
上述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⑤
项修改为本条
)。
z.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
项修改为本条
)。
A.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5
)
r
项修改为本条)。
B.以上
t
、
u
、
v
、
w
、
x
、
y
、
z
、
A
与(
4
)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t
、
u
、
v
、
w
、
x
、
y
、
z
、
A
条要求为准。
C.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D.投标人为本项目的设计优化咨询单位。
E.投标人为本项目的图审单位及与其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本次招标
不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8)其他要求:
提供2021年、
2022
、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
2023
年度;若
2023
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5月
14日
00时
00分
00秒至
2025年
06月
10日
08 时
59分
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
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
交易平台
”
)的
“
电子招标项目
”
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6月
10日
09时
00分
00秒
,投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https://kb.xaprtc.com
、
https://www.xaprtc.com
。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
“
交易平台
”
中
“
我的投标项目
”
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
service.com/)、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青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282号
(
华望城丰华谷
B7
办公楼
)
联系人:
张亚雄
电话:
0312-4078828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2号院
11
号楼
2
层
203
室
联系人:
张梦倩、李贺、高宗飞、孔瑞颖、陈龙、王徽
电话:
16633390910、16633365098
、
16633365097
电子邮件:
becczbb@sina.com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
”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
服务平台
”
或
“
交易平台
”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https://kb.xaprtc.com
和
https://www.xaprtc.com
。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
“
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
”
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唱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自己账号,在本项目系统界面自行查询开标信息。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
office2010
或以上版本,支持
docx
和
pdf
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
pdf
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
HBT
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
PDF
后导入,
PDF
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14.3120
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400M
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
CA
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
CA
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
CA
进行检测。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交易服务
-
投标人主页(
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
)进行下载查看。
10.13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
“
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
”
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
CA
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
2
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
CA
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16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梦倩
;联系电话:16633390910;电子信箱
:becczbb@sina.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2号院
11
号楼
2
层
203
室
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
投诉电话:0312-5620123,邮箱:yshhjjjyjd@163.com。
10.17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8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