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桂平市糖厂生活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检测服务( E4508002851004349001001)
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公布桂平市糖厂生活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检测服务( E4508002851004349001001)做出如下变更,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技术标评分 | 技术标其它评分(满分100分,分值权重15%) | 其它(6.0~15.0分) | 1、服务承诺方案(满分 15 分): 优(15 分):服务承诺很好满足项目需求,能为招标方提供完善的服务。能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依据项目进展,承诺 4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服务,有指定项目联系人员,保证沟通的畅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职称,且具有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余检测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不少于 5 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 20 人。 良(12分):服务承诺较好满足项目需求。能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依据项目进展,承诺 8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服务,有指定项目联系人员,保证沟通的畅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25~30 人,其中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职称,且具有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余检测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不少于 3 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 15 人。 中(9 分):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能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依据项目进展,承诺 10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服务,有指定项目联系人员。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20~24 人,其中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余检测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不少于 2 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10 人。 差(6分):服务承诺不满足项目需求。不能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依据项目进展,没有指定项目联系人员。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少于 20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余检测人员中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 5 人。 |
现更正为:
2.2.2(1)技术标评分 | 技术标其它评分(满分100分,分值权重15%) | 其它(6.0~15.0分) | 1、服务承诺方案(满分 15 分): 优(15 分):服务承诺很好满足项目需求,能为招标方提供完善的服务。能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依据项目进展,承诺 4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服务,有指定项目联系人员,保证沟通的畅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职称,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余检测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不少于 5 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 20 人。 良(12分):服务承诺较好满足项目需求。能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依据项目进展,承诺 8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服务,有指定项目联系人员,保证沟通的畅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25~30 人,其中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职称,且具有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余检测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不少于 3 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 15 人。 中(9 分):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能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依据项目进展,承诺 10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服务,有指定项目联系人员。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20~24 人,其中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余检测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不少于 2 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10 人。 差(6分):服务承诺不满足项目需求。不能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依据项目进展,没有指定项目联系人员。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少于 20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余检测人员中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 5 人。 |
二、补充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承建)的工程进行 检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质量检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类型:/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检测范围: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检验、砂浆检验、简易土工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等施工图所包含的为满足项目竣工验收所需要的全部检测服务。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检测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工程检测与相关服务规范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
7、图纸
8、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甲方派遣的人员和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服务质量要求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 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及时间,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的标准。
六、检测项目负责人
检测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七、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总价为(大写):或下浮系数为 / %【注: 填报下浮系数时,不需在下浮系数前加负号。】
1、具体检测内容及抽检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2、合同价格形式为 总价合同 。
3、按《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 年版)(桂建检协【2022】13 号文)的收费标准,若收费标准缺项的,则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收费标准。
八、双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提供条件,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向甲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与相关服务。
(2)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检测工作,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3.甲方和乙方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其他条款:部分参数可以直接转委给有资质的检测公司 。
十、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3、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
5、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户名: 户名: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乙方义务
2.1 工程质量检测的范围和内容
2.1.1 工程质量检测范围如下第 1、2、3、4 项所述:
1、见证取样检测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 凝土检验、砂浆检验、简易土工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防水卷材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 夹具及组合件检验、沥青检验、沥青混合料检验、墙体材料(强度)检验、建筑装饰材料技术 性能检验等检测项目。
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锚索锁定力检测、静力、动力触探检测等检测项目。
3、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混凝土强度检测、砂浆强度检测、砌体强度检测、尺寸偏差、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变形观测、建筑门窗检测、结构粘结强度、 锚栓和植筋检测、结构裂缝检测、混凝土缺陷检测等检测项目。
4、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水压试验)、建筑电气工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通风与空调工程等检测项目。
2.1.2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内容还包括:具体检测范围及数量以施工图及有关验收规范为准(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文件所规定需要检测的项目,项目基坑监测与测量不包含在本工程质量检测范围)。
2.2 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工程质量检测依据包括:
1、 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2、 工程相关标准
3、 工程设计有关文件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 检测项目负责人
2.3.1 乙方检测项目负责人为:
各检测项目组负责人为:
2.3.2 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审核检测报告是否规范满足要求。
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的职责:安排检测工作,督促检测技术员严格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指导并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3.3 检测项目负责人和各检测项目组如有变更,乙方应提前 7 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 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 人继续履行 2.3.2 项约定的职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负责人。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4 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通 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乙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14 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 甲方收到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28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 的项目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甲方。继任项目负责人或 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继续履行 2.3.2 项约定的职责。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检测项 目组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5 提交报告
乙方应提交报告的种类、时间和份数: 检测任务完成后,15 个工作日内提交一式捌份检测报告。
2.7 使用甲方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场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甲方 。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5 天内移交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场地、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现场移交 。
2.8 履约保证金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 /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履约保证 金可以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备 注:为合同价款的 0~10%】
3.甲方义务
3.3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为:。
3.4 答复
甲方同意在 7 天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 乙方的违约责任
4.1.1 乙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1、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工作成果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费用结算时扣减乙方延期交付时间每日合同价1‰的违约金。
4.2 甲方的违约责任
4.2.3 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5.支付
5.5 检测费付款方式: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进度款 | 按进度结算 | 第一期:乙方按检测标准完成总检测内容的30% ,甲方支付到总检测费用的20%,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后支付。 |
第二期:乙方按检测标准完成总检测内容的70% ,甲方支付到总检测费用的60%,乙方按照甲方要求 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后支付。 | ||
第三期:乙方按检测标准完成所有检测内容,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检测报告,甲方支付余下的检测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后支付。 |
5.6 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 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2 咨询费用
委托方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保密
甲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永久 。
乙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6 著作权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检测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检测项目的技术要求。
9.补充条款
所有试验检测项目必须在乙方的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内进行,如超出乙方检测资质范围,由乙方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公司进行检测的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A-2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甲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甲方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3. 其他人员 | |||
B-2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设备用房 | |||
2. 样品用房 | |||
3. 设备场地 | |||
B-3甲方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2. 施工资料 | |||
3. 监理资料 | |||
其他文件 |
B-4甲方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办公设备 | |||
2. 交通工具 | |||
3. 水 | |||
4. 电 | |||
5. 照明 | |||
6. 爬梯 |
B-5甲方负责修复乙方为实施检测工作所必需对工程进行破拆的部位。
B-6甲方负责修筑乙方车辆在检测场地内为实施检测工作所必需的简易道路。
B-7甲方负责在检测场地内提供为乙方实施检测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环境(含检测工作面、水电条件等)。
B-8乙方与甲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桂平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诚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少钘 联系人:杨丽燕
电 话:0775-3337099 电 话:0775-4351610
传 真:0775-3337099 传 真:0775-4351610
地 址:广西桂平市西山镇郁江西提路郁江小区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电商产业园5楼503室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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